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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的最終處置


為徹底解決放射性廢棄物的問題,世界核能發電國家都致力於推動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工作。最終處置著重符合環境保護與跨世代安全保護原則,為國際間認同解決核廢料的管理策略。目前世界主要核能發電國家如美國、日本、法國、瑞典、芬蘭、英國及西班牙等都已興建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迄今運轉中的處置設施大約有100餘處,設施類型以近地表處置為主,坑道處置次之,少數採深層地質處置,均持續安全運轉,低放處置在技術上並無困難。

另外在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部分,國際間一致採行「深地質處置」,芬蘭、瑞典與法國已有實質進展,其他國家也在持續推動處置計畫中。
 
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概念設計圖
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概念設計圖


本會參考國際發展趨勢,對於處置設施之安全訂立嚴格標準,國內處置設施應採多重障壁設計,且應確保其輻射影響對設施外一般人所造成之個人年有效劑量毫西弗不得超過0.25毫西弗,為一般民眾年劑量限值(1毫西弗)的1/4。此外,本會定期審核台電公司年度執行計畫書、成果報告,並辦理專案檢查,以嚴格管制該公司處置計畫推動。

本會要求台電公司依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發布之導則,採滾動式檢討方式,精進適用於我國本土條件之處置技術,以提升我國處置技術能力能持續與國際同步。此外,亦密切注意國外研發情況如瑞典、芬蘭及法國等成功執行處置計畫之國家,並要求台電公司加強辦理處置技術之國際交流合作,汲取國際間各核能先進國家最終處置經驗,以建置符合本土化環境之處置技術能力。另核後端基金亦已編列處置計畫相關費用,發展建置各項處置技術與選址作業,以確保處置安全。
 
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與一般游離輻射劑量比較圖
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與一般游離輻射劑量比較圖

更新時間:2024-03-27 09:16
資料來源:核物料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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