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對於各項輻射作業皆有嚴格的管制,相關作業區域需管制進出,並且視其輻射作業性質及曝露程度,訂定相關輻射監測措施。以核電廠為例,管制區內會有門禁管控和物品進出管制,防止放射性污染;管制區外,劃定為監測區,配置輻射偵檢儀器,執行必要的輻射監測。此外,對於廠外環境,也會依照規定進行環境採樣分析,確保其作業為對周遭環境不致造成不良影響,相關監測結果亦公開查閱。

核設施區域管制
此外,對於輻射強度較高的高強度輻射設施及放射性物質生產製造設施,如放射醫療使用之質子治療設備、重粒子治療設備、核醫藥物生產設施、學術研究用使用之同步輻射加速器、輻射照射廠等,本會也採取「跨領域專業審查、高頻次現場檢查及多階段許可」的管制方式,經過申請、安裝、試運轉及使用等四個階段審查及檢查合格後,才發給使用許可證,確保設施安全運作,以保障環境及人員輻射安全。

重粒子治療設施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
為確保我國環境輻射,本會輻射偵測中心也建置了全台共63座即時環境輻射監測站,提供即時環境輻射監測數據,民眾可隨時至本會官網查詢所在區域的環境輻射數值。

核設施區域管制
此外,對於輻射強度較高的高強度輻射設施及放射性物質生產製造設施,如放射醫療使用之質子治療設備、重粒子治療設備、核醫藥物生產設施、學術研究用使用之同步輻射加速器、輻射照射廠等,本會也採取「跨領域專業審查、高頻次現場檢查及多階段許可」的管制方式,經過申請、安裝、試運轉及使用等四個階段審查及檢查合格後,才發給使用許可證,確保設施安全運作,以保障環境及人員輻射安全。

重粒子治療設施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
為確保我國環境輻射,本會輻射偵測中心也建置了全台共63座即時環境輻射監測站,提供即時環境輻射監測數據,民眾可隨時至本會官網查詢所在區域的環境輻射數值。
更新時間:2024-05-31 10:53
資料來源:輻射防護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