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輻射工作人員之安全及健康是核安會重要的職責,對於全國5萬5千餘名輻射從業人員,本會訂定有相關的人員防護規定,包括每年接受教育訓練、定期健康檢查及進行個人劑量監測。此外,本會也要求各設施經營者,訂定輻射防護計畫,依據其工作規模及性質,擬定安全作業守則,合理抑低人員劑量。
為確保輻射作業之安全性,本會對於進行輻射作業之人員,訂有相關訓練及執照要求,依據其操作之輻射源種類不同,相應人員必須完成訓練課程或取得證照,始得進行操作。同時,依據輻射作業的規模及性質,也要求單位設置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或輻射防護人員,專職進行單位內作業人員之合理抑低及劑量管理事宜,諸如訂定輻射防護計畫、擬訂安全作業守則等,以確保作業安全。
依據法規規定,輻射工作人員須配戴劑量佩章,紀錄個人曝露情形,而我國對於輻射工作人員之劑量限值規定與國際同步,連續5年不得超過100毫西弗,單年不得超過50毫西弗,依據歷年輻射從業人員之劑量統計分析,國內從業人員年平均劑量遠低於劑量限值,且呈現整體下降趨勢。

全國輻射從業人員年平均劑量統計
為確保輻射作業之安全性,本會對於進行輻射作業之人員,訂有相關訓練及執照要求,依據其操作之輻射源種類不同,相應人員必須完成訓練課程或取得證照,始得進行操作。同時,依據輻射作業的規模及性質,也要求單位設置輻射防護管理組織或輻射防護人員,專職進行單位內作業人員之合理抑低及劑量管理事宜,諸如訂定輻射防護計畫、擬訂安全作業守則等,以確保作業安全。
依據法規規定,輻射工作人員須配戴劑量佩章,紀錄個人曝露情形,而我國對於輻射工作人員之劑量限值規定與國際同步,連續5年不得超過100毫西弗,單年不得超過50毫西弗,依據歷年輻射從業人員之劑量統計分析,國內從業人員年平均劑量遠低於劑量限值,且呈現整體下降趨勢。

全國輻射從業人員年平均劑量統計
更新時間:2024-04-08 11:38
資料來源:輻射防護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