輻安預警自動監測月報
本中心依據組織條例第二條第五款規定建置「輻安預警自動監測系統」實施核設施及台灣地區之環境輻射自動監測,各監測站之數據以通訊網路自動傳回本中心,並顯示於會本部核安監管中心,以監控全國環境輻射之變動狀況。
各監測站均全天候24小時運作,自動記錄當地環境直接輻射狀況,每隔5分鐘將記錄結果透過網路傳送至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及核安監管中心,同時透過核安會網站即時提供輻安預警自動監測資訊,供民眾參考。
本報告係彙整「輻安預警自動監測系統」於執行期間之監測數據變化及統計分析結果,報告每個月更新發行。
各監測站均全天候24小時運作,自動記錄當地環境直接輻射狀況,每隔5分鐘將記錄結果透過網路傳送至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及核安監管中心,同時透過核安會網站即時提供輻安預警自動監測資訊,供民眾參考。
本報告係彙整「輻安預警自動監測系統」於執行期間之監測數據變化及統計分析結果,報告每個月更新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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