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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3月2日臉書「媽盟直播室Episode 09-台灣核電厰耐震補強玩真的嗎?」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8-03-03 17:40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
刊載日期:201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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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3月2日於臉書所載「台灣核電厰耐震補強玩真的嗎?」內容,原能會感謝作者長期對國內核能安全之關心,針對文中提及台電公司三座核電廠於103年耐震補強時程及補強項目之疑問,原能會謹就核能安全管制機關立場,說明耐震評估與補強作業之管制情形如下:

一、

因應山腳斷層與恆春斷層暫列為第二類活動斷層的新事證與日本柏崎刈羽核電廠因強震停機事件之經驗回饋,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規劃執行「核能電廠耐震安全 再評估精進作業」。首先進行山腳斷層與恆春斷層海陸域地質調查作業,並依調查結果進行核一、二、三廠地震危害度再分析,確立山腳斷層與恆春斷層新事證對電廠的地震危害,及選定可涵蓋前述活動斷層新事證可能引致的地震危害的評估基礎地震,再參照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UREG-1407及美國電力研究院(EPRI)NP-6041-SLR1之作法,執行核一、二、三廠之耐震餘裕評估,針對發生強震時,可使反應爐安全停機的兩串安全系統相關結構、設備,其評估範圍包括重要廠房(含圍阻體)結構、反應爐、管路系統及機械與儀電設備組件等,評估其既有耐震能力是否仍可大於評估基礎地震。若經評估耐震能力不足者,則須採補強或更換為符合耐震要求之組件的方式進行改善,並就改善結果再評估確認符合評估基準地震要求,以確保有足夠能力可以承受活動斷層新事證所可能引致的地震危害。

二、

依原能會審查要求,台電公司已採用保守假設山腳斷層總長度為114公里、恆春斷層長度41公里之基礎,分別進行核一、二、三廠的地震危害度分析,最終提出核一、二、三廠之評估基準地震分別為0.51g、0.67g、0.72g(約為各廠安全停機地震值1.67~1.8倍),可涵蓋前述活動斷層新事證可能引致的地震危害。隨後台電公司依照美國電力研究院之評估方法,進行核一、二、三廠兩串安全停機系統的重要廠房結構、反應爐、管路系統及機械與儀電設備組件等之耐震餘裕評估。

三、

經評估核一、二、三廠在反應爐、重要廠房、管件、儀器設備等之耐震餘裕,確認其耐震能力仍可符合大於評估基礎地震之要求,惟每部機仍各有27/43/25項設備組件,如機電設備、電驛、控制室天花板、磚牆等需進行補強。台電公司在原能會要求下,已於103年6月完成補強作業,期間原能會亦派員進行查證。

四、

原能會因應山腳/恆春斷層暫列為第二類活動斷層的新事證,已積極管制台電公司執行運轉中核電廠耐震精進作業,並邀請專家學者,與原能會同仁進行專業而嚴謹的審查確認,相關審查情形亦已撰寫安全評估報告公布在對外網站上。

五、

原能會秉持「全民的原能會」的施政理念,虛心歡迎各界的建議與指教,並將持續恪盡守護核安之職責,請大家放心。

 

參考文獻與訊息
1. 103年9月19日,「核能一廠耐震安全餘裕評估計畫成果總結報告」原能會安全評估報告。
https://www.nusc.gov.tw/webpage/UploadFiles/report_file/20142611909204511.pdf
2. 103年9月19日,「核能二廠耐震安全餘裕評估計畫成果總結報告」原能會安全評估報告。
https://www.nusc.gov.tw/webpage/UploadFiles/report_file/20142611909205459.pdf
3. 103年9月19日,「核能三廠耐震安全餘裕評估計畫成果總結報告」原能會安全評估報告。
https://www.nusc.gov.tw/webpage/UploadFiles/report_file/20142611909210392.pdf
4. 107年2月13日,針對近日來(107年2月)媒體報導有關台灣核能電廠耐震性議題之回應說明。
https://www.nusc.gov.tw/newsdetail/publicopinion/3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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