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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轉中核能電廠違規事項查詢


   
   
   
   
   
   
 
   
 
   
 
   
 
   
 
       
廠別 年度 流水號 等級 違規事項 開立單位
核一廠 99 003 核一廠偵測試驗程序書內容未臻完善,且人員未確實依據運轉技術規範規定採取行動。 核安管制組
核一廠 99 002 核一廠未確實執行大修作業管理,導致爐水降溫率超過運轉技術規範之限制。 核安管制組
核一廠 99 001 99年2月12日核一廠二號機反應器5樓執行用過核燃料之啜吸罐吊離水面作業,未依規定建立適當之作業程序書,於作業管理與執行上有缺失。 核安管制組
核三廠 99 001 檢證品(廠用海水泵馬達)之使用未經本會核准,不符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十六條之規定。 核安管制組
核三廠 98 002 核三廠345kV起動變壓器維護作業執行不當,導致98年6月12日火災事件發生。 核安管制組
核二廠 98 002 因人為作業疏失造成反應爐急停後操作複雜化。 核安管制組
核三廠 98 001 核三廠一號機第18次大修期間發生人為作業疏失,造成安全相關緊要匯流排B-PB-S01非預期失電事件。 核安管制組
核二廠 98 001 因人為作業疏失導致特殊安全設施之一圍阻體隔離系統(PCIS)動作。 核安管制組
核一廠 97 003 核一廠輻射工作人員未依規定執行進出管制站流程。 輻射防護組
核二廠 96 003 因人為作業疏失導致特殊安全設施之一次圍阻體隔離系統(PCIS)動作,並造成安全系統不可用。 核安管制組
核一廠 96 002 核一廠安全相關125V DC系統備用蓄電池儲存管制不當及疏於維護查驗。 核安管制組
核二廠 96 002 因人為作業疏失導致特殊安全設施之一次圍阻體隔離系統(PCIS)動作,並造成反應器在冷爐停機狀況下,餘熱移除冷卻失效。 核安管制組
核一廠 96 001 設計修改案評估審查作業不夠嚴謹,且對系統運作異常未能及時採取有效改善措施。 核安管制組
核二廠 96 001 核二廠清潔劑廢水未依程序執行作業,造成不當之排放。 核安管制組
核三廠 95 003 輻射作業違反輻射防護有關規定,對人員、工作場所內區域或作業場所外環境之輻射安全有輕微影響。 輻射防護組
核二廠 95 003 機組停機執行例行大修期間,因人為疏失導致一根燃料回填位置錯誤。 核安管制組
核三廠 95 002 機組停機執行例行大修期間,因作業缺失,於核燃料回填反應器爐心時,造成一束核燃料傾斜事件。 核安管制組
核二廠 95 002 機組停機執行例行大修期間,因人為及作業疏失導致一根控制棒誤抽出,違反運轉規範。 核安管制組
核一廠 95 001 操作掛有禁止操作卡之閥門開關,致使廢樹脂洩漏於廢棄物處理廠房地板。 核安管制組
核三廠 95 001 執行測試時,不當手動閉鎖安全注水信號,造成部份安全功能失效。 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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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計: 518 筆資料 / 每頁顯示筆數:20 筆

註:
1.此查詢系統所列違規案件係指我國「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之規定,違反「原子能相關法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行政命令或執照文件」等。違規事項依其情節輕重及影響程度之不同,由重至輕依序分為一級違規、二級違規、三級違規、四級違規、五級違規等五個等級。無安全顧慮且未達五級違規之事項列為注意改進事項。

2.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和經濟合作開發組織核能署(OECD/NEA)所定之「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度」,其分級係考量事件之「廠外民眾輻射曝露」、「廠內工作人員輻射曝露、廠內大量污染擴散」或「安全系統受損程度」等,依事件嚴重程度由輕至重分為0~7級,0級(或稱未達級數)為無安全顧慮事件,1至3級為異常事件,4至7級為核子事故。

3.違規等級係指違反規定程度之輕重,事件等級係指事件造成後果之嚴重性,兩者並沒有明確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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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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