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核能電廠除役期間機組安全狀況更透明化,本會參採美國核管會反應器監管方案,針對運轉期間核能機組建構了核安管制紅綠燈安全指標制度。該制度以綠、白、黃、紅等燈號,呈現核電廠安全相關系統及設備之表現績效,除可使民眾更易於了解核能機組安全狀態外,亦可惕勵核能電廠加強自我管理,提昇核能機組安全。同時,隨著機組設備績效表現良窳,本會亦能調整相關管制作為,例如增加視察頻度、加強管制措施等,確保民眾安全。
目前我國核能電廠機組運轉執照陸續屆期進入除役階段,在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尚未啟用前且用過燃料池已近滿貯情況下,爐心燃料會暫時仍貯存於反應器內。為強化此過渡期間之用過核子燃料安全,核安會比照運轉期間品質標準,持續執行與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的系統設備維護測試作業之管制視察,並依據除役期間安全需求,參照運轉期間之核安管制紅綠燈安全指標制度,修訂除役期間不適用之績效指標與無需維持可用之救援系統,及調整相關視察指標之查核內容,以評估核能電廠除役安全運作情形,適時採取必要之管制措施,以惕勵除役中各核能電廠持續落實執行相關系統設備之維護測試作業,並強化自我管理,以確保用過核子燃料之安全。
更新時間:2025-05-19 14:00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