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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災應變


更新時間:2024-03-06 16:38
 Q1-1:要如何知道發生核子事故?
 Q1-2:為什麼要掩蔽?民眾如何掩蔽?
 Q1-3:核子事故發生後一定要馬上疏散嗎?
 Q1-4:接獲疏散指示時要做什麼?
 Q1-5:學校學生該怎麼辦?
 Q1-6:碘片如何使用?何時發放?
 Q1-7:碘片何時發放?
 Q1-8:日本福島事故後,我國機制有什麼不一樣?
 Q1-9:災防包要準備什麼?
 Q1-10:個人如何降低遭受輻射曝露?
 Q1-11:核子事故與天然災害有何不同?
 Q1-12:如何知道有無環境污染?
 Q1-13:中國大陸沿海有許多核電廠,若是發生核子事故,台灣沿海居民需不需要疏散?
 Q1-14:核子事故發生時,對於農產品及水源如何管制?
 Q1-15: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用途為何?
 Q1-16:什麼是緊急應變計畫區?
 Q1-17:核子事故平時整備事項有哪些?
 Q1-18:我國核災的應變組織為何?
 Q1-19:核子事故怎麼分類?
 Q1-20:核安監管中心真的是24小時全年無休嗎?


 
 Q1-1Q1-1:要如何知道發生核子事故?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如果核電廠發生核子事故時,政府會經由各種媒體通知民眾。(政府經由各種媒體通知民眾完整說明)

要如何知道發生核子事故?
政府經由各種媒體通知民眾示意圖
 核子事故警報發布聲(♫)
 核子事故解除警報聲(♫)

 
​​​​ Q1-2Q1-2:為什麼要掩蔽?民眾如何掩蔽?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掩蔽是防止遭受輻射落塵或輻射體外曝露的一種防護措施,一般來說進入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內可達到最佳輻射防護效果約80%以上。所以聽到事故警報或巡迴車廣播,依所處位置(戶外或居家)採取下列「掩蔽」行動。(室內掩蔽示意圖 / 戶外掩蔽示意圖完整說明)

執行掩蔽(居家)
室內掩蔽示意圖


 
執行掩蔽(戶外)
戶外掩蔽示意圖

 
 Q1-3Q1-3:核子事故發生後一定要馬上疏散嗎?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不一定。需視事故嚴重程度,採行適當之掩蔽或疏散之防護行動,並非立即疏散,請依照政府指示行動。當政府下達掩蔽之指示,即表示當下掩蔽是最好的防護措施。

 
​​​​ Q1-4Q1-4:接獲疏散指示時要做什麼?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如果事故狀況持續惡化,需要疏散時,政府會透過電視、電台持續播放有關疏散通知,而廣播車也會協助巡迴廣播,通知核能發電廠附近民眾。(疏散通知示意圖完整說明)
 
接獲疏散指示時要做什麼?
疏散通知示意圖

 
【疏散注意事項】
1.不是所有核子事故都需要疏散。
2.疏散過程中,如果有任何需要,請聯絡村里長或派出所。
3.可到住家附近的集結點或公車站牌集合,搭乘政府的專車到避難收容處所,或自行開車到避難收容處所。
4.如果您是旅遊觀光客,有交通工具者請即離開事故地區或即請遵循憲警人員疏散指示。
5.可將寵物帶出來一起疏散。

  
​​​​ Q1-5Q1-5:學校學生該怎麼辦?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政府為讓核能電廠鄰近學校學生在疏散安置後,學習不中斷及減緩核子事故發生對校園可能造成的影響,已擇定避難收容處所鄰近學校做為「安置學校」,以便進行後續復學作業。(學生疏散後進行校園安置復學作業 / 核安e點通APP完整說明)
學校學生該怎麼辦?
學生疏散後進行校園安置復學作業示意圖



核安e點通APP
核安e點通APP​​​​
​​​​有關接待學校、防護站及避難收容處所地點,可連結至
 新北市
 基隆市
 屏東縣

 
 Q1-6Q1-6:碘片如何使用?何時發放?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服用碘片的目的,是要讓人體先吸收這種穩定的碘,避免放射性碘在體內聚積,達到保護身體的效果。
2.為達到有效保護功能,碘片服用最恰當時機為放射性碘外釋之前至放射性碘外釋後6小時內,超過6小時其保護功能將遞減,且碘片屬衛生福利部指定藥品,所以當政府通知時才能服用。(碘片服用規定完整說明)
碘片如何使用?何時發放?
碘片服用規定示意圖


 
​​​​ Q1-7Q1-7:碘片何時發放?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一般來說,碘片發放的時機與範圍將視事故實際狀況,如輻射外釋情形、氣象條件、以及民眾是否已採取相關防護行動等。
2.目前地方政府係針對核一、二、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內之民眾,提供每人四日份為基礎,其中2日份碘片預先發予民眾自行保管,其餘2日份為集中保管方式,貯存於鄉鎮衛生所、地區醫院,於事故發生時再適時發予需要的民眾。
3.萬一受事故惡化影響,政府會先由國家碘片儲存庫調配所需,同時緊急動員國外採購或由國內具備製造碘片技術之藥廠專案製造,於短時間內完成生產及供應。

 
 Q1-8Q1-8:日本福島事故後,我國機制有什麼不一樣?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核安會於100年將核能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由原5公里調整為8公里。
2.緊急應變計畫區外也規劃對超出預想事故作延伸的準備。
3.我國已採超前部署之機制,以疏散而言,將依風險及離核電廠近遠,採預防性、階段性的疏散作業。(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時序指引完整說明)

​​​​分階段疏散
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時序指引示意圖

 
​​​​ Q1-9Q1-9:災防包要準備什麼?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災防包的用途是民眾須在最短時間內撤離所在建築物避難時,所需要攜帶的物品集合,應放置於家中及工作場所隨手可拿到的地方,避難包內的必需品應隨時檢查更新。(核子事故災防包應備物品完整說明)

災防包要準備什麼?
核子事故災防包應備物品示意圖

 
 Q1-10Q1-10:個人如何降低遭受輻射曝露?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曝露是一種受到輻射傷害的過程,可分為體外曝露與體內曝露兩種。體外曝露輻射防護可採取縮短與輻射源接觸時間、尋找適當屏蔽或遠離輻射源的方式;體內曝露輻射防護可採取阻絕輻射進入體內、增加代謝及進行除污等方式。(輻射防護知識完整說明)

個人如何降低遭受輻射曝露?
輻射防護知識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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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11Q1-11:核子事故與天然災害有何不同?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核子事故導致放射性物質外釋之過程是漸進的,不像地震或土石流會瞬間造成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一般而言較有足夠時間進行民眾防護措施。
2.天然災害幾乎年年發生,災害後果的可預測性受限於大自然的不確定因素而偏低,致使防範措施效果受限。核能電廠的設計則採用深層防禦與多重性、多樣性的安全設計原則,在設計時已將地震、海嘯、颱風等自然災害因素納入考量,具有相當程度的抗災安全設計。因此,發生核子事故的機率非常低,且各項可能發生的事故均先行分析其後果,並採取對應防範措施,以降低事故對人員及環境的影響。(核子事故與天然災害有何不同完整說明)

核子事故與天然災害有何不同?
核子事故與天然災害有何不同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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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12Q1-12:如何知道有無環境污染?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核安會於本會官網已建構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網路系統,包括金門、馬祖、澎湖等離島及本島共有63座輻射監測站,全天候24小時運作,並透過網路即時供民眾參考。除前述建置之63座環境輻射即時監測站外,核能研究所周圍設置有2座,台電公司於核能電廠廠外設置有38座、蘭嶼9座,臺北市政府亦於其轄區內設置8座監測站,目前全國計有120座固定式環境輻射監測據點。
2.事故時由核安會成立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負責環境偵測、劑量評估等任務,如果食物、飲水的輻射檢測值達管制標準時,通知地方政府執行食物、飲水管制。受到污染的食物將集中放置,並管制食物及飲水只進不出,防止污染擴散。萬一發生核子事故,相關輻射檢測結果皆會同步發布於本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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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13Q1-13:中國大陸沿海有許多核電廠,若是發生核子事故,台灣沿海居民需不需要疏散?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萬一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發生重大核子事故且有輻射外釋時,其外釋核種會隨氣流擴散而稀釋,一般而言,無需採取即時性的掩蔽、服用碘片或疏散等民眾防護措施。主要因應作業為對於核子事故發生地區進口的農、漁、牧、畜產品等民生物資,核安會將與衛生福利部及農業委員會等主管機關合作進行樣品檢測,符合國家規定後方得核准進口,以及後續相關之輻射偵檢與分析及管制作業。
2.100年我國與大陸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萬一事故發生,將可藉由平時建立之聯繫機制與管道,進行事故的通報及後續完整事故資訊的提供,俾評估可能之影響程度,即時採取因應措施。

 
 Q1-14Q1-14:核子事故發生時,對於農產品及水源如何管制?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當核子事故發生,如果食物、飲水的輻射檢測值達管制標準時,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將通知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食物、飲水管制。
2.對於可能污染面積較大的農地,將予以管制並張貼輻射標誌;受到污染的食物將集中放置,並管制食物及飲水只進不出,防止污染擴散。
3.對於可能污染水源,經濟部及翡翠水庫等水源管理機關必要時將透過大台北地區緊急維生取水措施,並可向石門水庫等調度用水。

 
 Q1-15Q1-15: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以下簡稱基金)用途為何?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依據「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第四十三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六條之規定,台電公司每年每座電廠須繳交一定金額,以設置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做為平時整備、核安演習及發生核子事故時應變作業相關費用。
2.經參考日本福島核事故經驗並重新檢討確定核子事故時應執行之工作項目應包含: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支援中心行政運作費、災民緊急短時安置、運送車輛租用、邀請專業人員協助、資訊公開、環境輻射監測(含空中偵測)、食品、農產品、商品及飲用水之取樣偵測與管制、應變人員特別健康檢查與輻傷救護及設置臨時收容所等,計約7.8億元,逐年於台電公司每年繳付基金內攤提。應立法院要求,該公司於106年7月6日一次補足緊急應變作業經費7.8億元;本會爰參考各中心每年支用情形,檢討平時整備作業經費,重新修正基金收取額度自107年為台電公司每廠每年需繳交3,800萬元。
3.依規定本基金收取額度得每5年進行檢討調整一次,前分別於102、107年調整施行,現有及前估算之時空環境尚無明顯差異,且日本福島事故後已進行國內核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總體檢,並已陸續完成強化措施,隨著核能電廠已屆商轉年限,將逐步進行除役工作,目前檢視各中心現有每年編列之經費仍足以支應平時整備作業。

 
 Q1-16Q1-16:什麼是緊急應變計畫區?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1.核電廠發生事故時,可能造成影響的區域會因事故的型態和大小而異,然而越靠近核電廠的民眾可能受到輻射污染的風險越高,因此基於事先作好風險管理的理念與「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的原則,平時就要在核電廠鄰近劃定一區域預作應變的規劃與準備,當萬一事故發生時,才能即時採取有效的民眾防護措施,此區域就是緊急應變計畫區(EPZ)。
2.「緊急應變計畫區」範圍大小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依照風險的概念採用機率法的評估準則分析計算所得,相關計算需參考國外標準,以核能電廠發生最嚴重之爐心熔毀事故為假設前提。
查詢我國緊急應變計畫區,可連結至 緊急應變計畫區

 
 Q1-17Q1-17:核子事故平時整備事項有哪些?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核子事故平時整備事項眾多,以下僅依距離核電廠由近至遠列出主要項目。
核子事故各項整備作業
 
 Q1-18Q1-18:我國核災的應變組織為何?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萬一核子事故發生,核安會將立即與相關部會共同成立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地方政府亦成立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國防部成立核子事故支援中心,執行各項緊急應變作業。各中心之主要任務如下:
1.核子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籌督導應變執行;事故分析評估及處理;發布民眾防護行動;發布警報及新聞;機關人力及物力調遣。
2.核子事故輻射監測中心:人、車及環境之輻射偵測;事故程度與影響範圍研判、輻射劑量評估及民眾防護行動建議;提供資訊及技術予各級災害應變中心。
3.核子事故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掩蔽、碘片發放及民眾疏散(運)等防護行動;協助發布警報及新聞;疏散民眾之收容、暫時移居及緊急醫療救護;受事故影響區域之交通管制、警戒及秩序維持。
4.核子事故支援中心:人、車及道路輻射污染之清除;協助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執行民眾掩蔽、疏散、疏散民眾收容、暫時移居、緊急醫療救護、碘片發放、交通管制、警戒及秩序維持;協助輻射監測中心進行輻射偵測。
想更進一步瞭解核子事故應變組織與機制,可連結至 核子事故緊急應變組織與體系

 
 Q1-19Q1-19:核子事故怎麼分類?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核子事故的後果若萬一導致輻射物質之外釋,以致於影響電廠週邊環境或民眾安全的情況發生時,其過程是漸進的,有時序性的,不像地震或土石流災害瞬間發生,一般都有足夠時間進行民眾防護措施。我國核子事故依其可能的影響程度,分類如下: 
1.緊急戒備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狀況顯著劣化或有發生之虞,而尚不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2.廠區緊急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功能重大失效或有發生之虞,而可能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3.全面緊急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爐心嚴重惡化或熔毀,並可能喪失圍阻體完整性或有發生之虞,而必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Q1-20Q1-20:核安監管中心真的是24小時全年無休嗎?
資料提供單位:保安應變組
答:
一、核能安全委員會為全國核能安全管制與輻射防護的主管機關,平時設有24小時全年無休的單一窗口-核安監管中心,除擔任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及其他輻射災害相關緊急事件等緊急通報窗口外,也監看國內核能電廠運轉的重要安全數據、核能電廠周圍及全國環境的輻射測量值,以掌握各重要核設施的運作及輻射安全資訊。
二、若核能電廠發生緊急事故,本中心值勤人員將立即通報動員成立緊急應變小組,並即時通知相關部會人員至核子事故緊急應變中心(設於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進行各項應變決策作業。若接獲輻射防護及其他輻射災害相關緊急事件通報時,值勤人員將立即通知本會相關單位採取積極防護作為,確保民眾安全。為落實資訊透明,歡迎民眾到核安監管中心參訪(預約電話 0800-088-928),實地了解核安、輻安的監管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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