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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



核安會基於核能安全管制,參採美國核管會反應器監管方案,建立核能機組安全績效指標制度,以紅、黃、白、綠燈號反映安全相關系統與設備績效,並依績效結果調整視察頻度及管制措施,提升核能電廠自我管理能力,確保核能安全。

因應核三廠進入除役階段,兩部機組反應爐內核子燃料均已全數移至用過燃料池,核安會核能機組安全績效指標制度之績效指標配合機組狀態,調整為救援系統、緊急應變、輻射防護等三項安全基石;視察指標調整為緊急應變等一項安全基石,以評估核能電廠安全運作情形,適時採取必要之管制措施,惕勵核能電廠持續落實執行相關系統設備之維護測試作業,並強化自我管理,以確保用過核子燃料之安全。

更新時間:2026-09-12 11:00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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