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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子事故


核子反應器設施是指裝填有適當安排的核子燃料,而能發生可控制的原子核分裂自續連鎖反應的裝置及其相關附屬廠房與設備,如核能電廠。

核子反應器設若發生緊急事故,且核子反應器設施內部之應變組織無法迅速排除事故成因跟防止災害之擴大,而造成(或有可能造成)放射性物質外釋,足以引起輻射危害的事故,就稱為「核子事故」。
 
此圖說明發生核子事故,核安會核安監管中心接獲業者通報後,將與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執行應變作業。
 

更新時間:2024-11-15 08:58
資料來源:保安應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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