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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


由於核能事件涵蓋的範圍很廣,而且性質及輕重程度各有不同,為能迅速清晰地指出事件的安全嚴重程度,並可與國際上發生的其他核能事件相對照,以利民眾了解,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和經濟合作開發組織核能署(OECD/NEA)訂定「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表達核能事件(incidents)及事故(accidents)的意義及其相對重要性。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將核能事件分成7個等級,較低的1至3級總稱為事件(incidents),較高的4至7級則稱為事故(accidents),無安全顧慮的事件則將為0級(或稱未達級數)。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以簡單易懂的方式表達核能事件及事故的意義及其相對重要性。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將核能事件分成7個等級,較低的1至3級稱為事件,較高的4至7級則稱為事故,無安全顧慮的事件則將為0級(或稱未達級數)。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使用三種不同的準則來劃分事件的等級,三種準則分別是「人與環境」、「輻射屏障與控制」與「深度防禦」,其中僅有第一種「人與環境」準則會對民眾有直接的影響。當核能事件發生後,即以三準則分別評估事件等級,再選擇其中級別最高的做為該事件的等級。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制使用「人與環境」、「輻射屏障與控制」與「深度防禦」三種不同的準則來劃分事件的等級,其中僅有「人與環境」準則會對民眾有直接的影響。當核能事件發生後,以三準則分別評估事件等級,再選擇其中級別最高的做為該事件的等級。

● 人與環境準則:以放射性物質外釋的狀況與人員接受的輻射劑量來劃分。(人與環境準則分級標準)
● 輻射屏障與控制準則:以事件發生後對設施內的影響程度來劃分。(輻射屏障與控制準則分級標準)
● 深度防禦準則:以安全系統受損程度來劃分。(深度防禦準則分級標準)

 實際案例

 

更新時間:2024-04-25 16:30
資料來源:保安應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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