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有核安監管中心(以下簡稱監管中心),作為國內外應變通報樞紐,每日24小時全年無休掌握各核能電廠狀態以及全國環境輻射監測即時資訊。



如果您有核安或輻安的疑慮,可以隨時聯繫監管中心,通報專線:0800-088-928,傳真:(02)8231-7284
一、核能電廠監看
監管中心全天24小時、全年無休,由本會專業同仁輪值,並配置完備的軟、硬體設備,包括與各核能電廠主控制室直接通話的專線電話,可即時掌握核電廠機組的重要參數與狀況。遇到緊急通報事項,可依據監管中心訂定的程序書,通知本會負責單位進行應變處置。

二、環境輻射監測
環境輻射監測部分,我國已設置120個固定式環境輻射監測站,可提供全天候24小時連續環境輻射監測數值,包括本會輻射偵測中心設置於全國(包括離島)的63處、國原院周圍2座、台電公司於核能電廠廠外設置38站及蘭嶼9站,臺北市政府轄內8站,值勤人員可以隨時掌握我國境內各處的環境輻射情形,並做妥適之通報與應變處置。
相關 環境輻射監測,可點選連結。
三、事件通報窗口
監管中心除接受相關機關、業者與民眾的通報外,並定期與國外核安與輻安管制機關進行通聯測試,確保國內外緊急通聯管道暢通。

核安監管中心通報流程

核安監管中心與國外管制機關定期通聯測試
四、緊急應變樞紐
對於民眾關心的地震造成核電廠的影響,本會也與中央氣象署合作,隨時掌握地震資訊與應變處置,並提供民眾核電廠機組之即時訊息。

地震時掌握核電廠機組狀況處置流程
當監管中心接獲核電廠緊急戒備以上異常事件通報時,值勤人員依程序書規定進行通報及應變,並持續蒐集發生事故電廠的資訊、提供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技術資訊。平時亦會透過年度核安演習,演練核子事故通報及動員機制,並辦理值勤人員訓練,精進應變能力。另持續與國際核安管制機關進行人員交流,經由不同國家在核安輻安的通報與應變經驗,強化監管效能。





監管中心主責任務
如果您有核安或輻安的疑慮,可以隨時聯繫監管中心,通報專線:0800-088-928,傳真:(02)8231-7284
一、核能電廠監看
監管中心全天24小時、全年無休,由本會專業同仁輪值,並配置完備的軟、硬體設備,包括與各核能電廠主控制室直接通話的專線電話,可即時掌握核電廠機組的重要參數與狀況。遇到緊急通報事項,可依據監管中心訂定的程序書,通知本會負責單位進行應變處置。


核安監管中心值勤情形
二、環境輻射監測
環境輻射監測部分,我國已設置120個固定式環境輻射監測站,可提供全天候24小時連續環境輻射監測數值,包括本會輻射偵測中心設置於全國(包括離島)的63處、國原院周圍2座、台電公司於核能電廠廠外設置38站及蘭嶼9站,臺北市政府轄內8站,值勤人員可以隨時掌握我國境內各處的環境輻射情形,並做妥適之通報與應變處置。
相關 環境輻射監測,可點選連結。
三、事件通報窗口
監管中心除接受相關機關、業者與民眾的通報外,並定期與國外核安與輻安管制機關進行通聯測試,確保國內外緊急通聯管道暢通。

核安監管中心通報流程

核安監管中心與國外管制機關定期通聯測試
四、緊急應變樞紐
對於民眾關心的地震造成核電廠的影響,本會也與中央氣象署合作,隨時掌握地震資訊與應變處置,並提供民眾核電廠機組之即時訊息。

地震時掌握核電廠機組狀況處置流程
當監管中心接獲核電廠緊急戒備以上異常事件通報時,值勤人員依程序書規定進行通報及應變,並持續蒐集發生事故電廠的資訊、提供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技術資訊。平時亦會透過年度核安演習,演練核子事故通報及動員機制,並辦理值勤人員訓練,精進應變能力。另持續與國際核安管制機關進行人員交流,經由不同國家在核安輻安的通報與應變經驗,強化監管效能。


國際外賓參訪核安監管中心
更新時間:2024-04-16 09:10
資料來源:保安應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