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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用過燃料池格架改裝,核安會如何管制?


資料提供單位:核安管制組

詳答:
一、核安會於105年8月18日接獲台電公司提出之「核二廠燃料廠房三樓裝載池設備修改及安裝工作」申請案。本案為台電公司因應核二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的空間接近滿儲,參考國外電廠作法,申請將核二廠緊鄰用過燃料池之護箱裝載池(cask loading pool)改為用過燃料貯存空間,其容量每部機增加440束,約為用過燃料池容量之十分之一。

二、核安會對此申請案,本於安全與專業為首要原則,於105年9月20日完成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確認送審文件之完整性符合申請要件,進入第二階段之實質審查,就台電公司所提安全分析報告與台電公司對審查意見所提出之補充說明及報告修訂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所提之審查意見均已釐清並經審查小組審查同意結案。綜合審查小組審查結果,並經審查委員審閱同意後,於106年4月6日正式核定同意本申請案。核安會對本申請案之審查狀況及安全評估報告等相關資訊已於核安會對外網站公開( 核二燃料裝載池案)。

三、台電公司進行施工及測試驗證期間,核安會亦派員執行現場查證,以確認台電公司各項作業均確依承諾執行並能符合安全標準。核安會於106年4月21日及4月25日,邀請核安會委員、審查小組會外委員、公民團體赴現場進行施工查訪,並於106年5月12日於萬里區公所辦理地方說明會,促進公眾溝通與落實資訊公開作業。106年5月17日核安會再邀請審查小組會外委員及會內相關同仁,赴核二廠執行「核二廠燃料廠房護箱裝載池設備修改案」1號機完工後聯合視察,並於106年5月19日同意核二廠1號機護箱裝載池可啟用置放用過燃料。

四、因核二廠2號機用過燃料池亦已接近滿儲,台電公司於107年7月12日起執行2號機之裝載池設備修改及施工,核安會比照1號機安裝階段,除執行現場專案視察以查證台電公司相關作業確實依程序執行外,亦於107年8月13日邀請原專案審查委員偕同執行現場視察,並於107年8月15日邀請地方人士、公民團體進行本案現場查訪。台電公司於107年9月21日完成核二廠2號機燃料廠房裝載池設備修改案現場施工作業,於107年12月13日提送完工報告,為確認本案各項作業符合安全要求,核安會於107年12月27日偕同本案原審查案審查委員進行完工後視察。經確認符合各項作業安全要求,於108年1月11日同意核二廠2號機護箱裝載池可啟用置放用過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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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4-26 09:26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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