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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6月14日有關媒體報導「核電廠若不能如期除役,新北市將抗爭到底」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7-06-15 12:16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
刊載日期:201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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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核電廠若不能如期除役,新北市將抗爭到底」,原能會(以下簡稱本會)做為全民的原能會,認同新北市政府要求核電廠須按計畫如實除役的理念,並說明如下:

1、原能會作為全民的原能會,責無旁貸貫徹政府2025非核家園的政策,積極面對核電廠除役及核廢料的問題,監督台電公司如期執行核電廠除役作業,並及時執行核廢料的處置計畫或集中貯存,不會讓除役核電廠變成核廢料棄置場。

2、立法院於106年1月通過電業法修正案,明確規定核能發電設備應於2025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進一步展現政府實現非核家園的決心。原能會現正積極辦理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作業,預定今(106)年6月底前完成審查。俟台電公司「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案」經環保署審查通過後,原能會將核發「核一廠除役計畫許可」,並要求依核一廠除役計畫如實除役。相關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案資訊,原能會均已上網公開,以落實管制資訊透明化。原能會另要求台電公司依法於核二廠、核三廠預定永久停止運轉前三年,即107年12月、110年7月,如期提報除役計畫送審,以期順利執行核電廠除役作業,落實2025非核家園政策。原能會「核電廠除役管制專區」(請連結→核電廠除役管制)

3、為順遂執行核電廠除役拆廠作業,首要任務即將反應器廠房內之用過核子燃料移出。對於核一廠除役計畫中之第二期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的興建規劃,原能會已要求台電應採具社會共識之室內乾式貯存型式,於115年底完工啟用,以順利移出用過核子燃料。另請新丠市政府積極辦理相關水保計畫審查作業,以免造成除役作業無法進行。核一廠一期乾貯設施之水土保持計畫方面,原能會已促請台電公司積極與新北市政府溝通協調,以取得第一期乾式貯存設施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儘早移出反應器內之用過核子燃料,俾利確保安全。

4、對於集中貯存及最終處置設施,原能會要求低放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方案啟動後,應於3年內完成場址選定及土地取得作業,8年內設施完工啟用(即114年3月底);最終處置設施應於5年內完成處置設施場址核定(即111年3月底),以妥善解決核電廠除役及核廢料處置問題。(請連結→有關106年6月9日媒體報導「核二廠1號機啟動-新北市政府呼籲加速最終處置選址」之回應說明)

5、在邁向2025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下,為積極回應民眾「如期廢核」及「核廢處理」之訴求,原能會已就重要安全管制議題進行整體規劃,除將確實監督台電公司妥善核電廠除役作業,落實廠房拆除與放廢管制,並積極面對核廢料的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計畫,要求台電公司確實依計畫時程執行,以妥善解決我國核電廠除役及核廢料處理問題。

6、 原能會秉持「全民的原能會」理念,在守護安全的職責下,以「如期廢核」及「核廢處理」的安全監督做為施政主軸,積極推動政府2025非核家園政策。在邁向非核的過程中,原能會與全民共同積極面對核電廠除役及核廢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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