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自112年9月27日施行,以下「輻射防護類申請案」申辦權限業務,皆由核能安全委員會輻射防護組承接辦理。
輻射安全管理系統2.0(原輻射防護雲化服務系統)網址,亦變更為新網址
銷售業登記類設備相關功能(進出口、入庫存、轉讓、查詢等)
取得及使用射源
登記備查類設備-新申請(設備配件進口)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轉入
登記備查類設備-靜電消除器(一廠一證)
登記備查類設備-離子佈植機(一廠一證)
輻射源管理及異動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暫停使用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恢復使用
不再使用輻射源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轉出
登記備查類設備-出口
登記備查類設備配件-出口
輻射安全管理系統2.0(原輻射防護雲化服務系統)網址,亦變更為新網址
銷售業登記類設備相關功能(進出口、入庫存、轉讓、查詢等)
取得及使用射源
登記備查類設備-新申請(設備配件進口)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轉入
登記備查類設備-靜電消除器(一廠一證)
登記備查類設備-離子佈植機(一廠一證)
輻射源管理及異動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暫停使用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恢復使用
不再使用輻射源
登記備查類設備-設備轉出
登記備查類設備-出口
登記備查類設備配件-出口
更新時間:2026-09-25 10:31
資料來源:輻射防護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