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第32條規定,締約國每三年須提交其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以確保締約各國管理現況符合高安全標準。
二、我國雖然不是此聯合公約之締約方,亦致力遵循相關國際公約之要求,每三年提出我國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並透過台美會議合作機制,提請美方表示意見,目前最新版次為2020年版,相關報告已於核安會網頁公開資訊。
三、國際原子能總署原定於2021年辦理之「用過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2020年版次之審查會議,因受國際疫情影響,延期一年至2022年6月底辦理。聯合公約共88個締約國共同決議下次會議於2025年召開,依此各締約國將於2024年提出下一版次之 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 。
四、我國原規劃辦理之2023年版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將配合國際原子能總署聯合公約第七次審查會議決議於2024年完成,相關作業期程與國際各締約國一致,屆時將提出中、英文版國家報告書,並於核安會網頁公開資訊。
二、我國雖然不是此聯合公約之締約方,亦致力遵循相關國際公約之要求,每三年提出我國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並透過台美會議合作機制,提請美方表示意見,目前最新版次為2020年版,相關報告已於核安會網頁公開資訊。
三、國際原子能總署原定於2021年辦理之「用過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安全聯合公約」2020年版次之審查會議,因受國際疫情影響,延期一年至2022年6月底辦理。聯合公約共88個締約國共同決議下次會議於2025年召開,依此各締約國將於2024年提出下一版次之 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 。
四、我國原規劃辦理之2023年版用過核子燃料與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國家報告書,將配合國際原子能總署聯合公約第七次審查會議決議於2024年完成,相關作業期程與國際各締約國一致,屆時將提出中、英文版國家報告書,並於核安會網頁公開資訊。
更新時間:2024-05-21 16:16
資料來源:核物料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