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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本會委員係由行政院就有關機關人員或學者、專家派兼或聘兼。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位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其下設置五組、四室、一附屬機關(輻射偵測中心)、一個基金管理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基金管理會)及數個依業務需要成立之任務編組委員會,共同推展會務。
 

主任委員負責綜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副主任委員及主任秘書協助主任委員處理會務。 九組室計分為業務部門及行政部門。業務部門含綜合規劃組、核安管制組、輻射防護組及保安應變組及核物料管制組;行政部門含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 另依業務需要成立之任務編組委員會為「原子能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審議委員會」、「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游離輻射安全諮詢會」、「放射性物料安全諮詢會」、「國家賠償事件處理會」、「法規委員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及「性騷擾申訴調查處理委員會」等。

 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
 核能安全委員會處務規程
 委員、組室及附屬機關主管名錄
主任委員: 陳明真  
副主任委員: 張ㅤ欣  
兼任委員: 劉文熙 張惠雲
程明修 龍世俊
黃偉慶  
主任秘書: 王重德  
組室主管: 綜合規劃組組長 李綺思
  核安管制組組長 高斌
  輻射防護組組長 張淑君
  保安應變組組長 黃俊源
  核物料管制組組長 陳文泉
  秘書室主任 邱清威
  人事室主任 吳建曄
  主計室主任 何雲英
  政風室主任 張文豪
附屬機關: 輻射偵測中心主任 陳志平
 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更新時間:2024-12-03 13:59
資料來源: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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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
地址: 234036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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