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申請案件項目 | 受理單位 | 處理期間 | 法規依據 |
---|---|---|---|---|
1 | 核子反應器設施初次裝填核子燃料前,有關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劃定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14個月 (配合終期安全分析報告審查期限)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四條第一項 |
2 | 各核子反應器設施低密度人口區範圍詢問案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四條第三項 |
3 | 核子反應器設施低密度人口區內申請建設案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四條第四項 |
4 | 核子反應器設施十年整體安全評估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六條 |
5 | 核子反應器設施涉及重要安全事項之設計修改或設備變更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十三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八條 |
6 | 核子反應器設施功率提升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小幅度提升:12個月 中幅度提升:18個月 大幅度提升:24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十三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八條 |
7 | 使用核能同級品零組件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十六條 |
8 | 核子反應器之輸入、輸出、遷移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十七條 |
9 | 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發之執照記載事項變更申請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十八條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 |
10 | 禁制區及低密度人口區之劑量評估報告等相關事項 | 核安管制組 | 14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第二、三、四條 |
11 | 核子反應器建廠執照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1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建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三條及第十條 |
12 | 核子反應器建廠執照展期申請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建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四條 |
13 | 核子反應器設施終期安全分析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14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第一款 |
14 | 核子反應器設施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第二款 |
15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程序書清單、裝填計畫及起動測試計畫 | 核安管制組 | 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第三款 |
16 | 核子反應器設施系統功能試驗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二條第四款 |
17 | 核子反應器設施涉及重要安全事項之終期安全分析報告修改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三條第三項 |
18 | 核子反應器初次臨界前測試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15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條 |
19 | 核子反應器初次臨界及低功率運轉測試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15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一條 |
20 | 核子反應器設施各預定功率階段測試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15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二條 |
21 | 運轉執照申請期限展期案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三條 |
22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四條 |
23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24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六條 |
24 | 研究用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換照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十七條 |
25 |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不適用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設計準則第五十八條 |
26 | 核子燃料換裝安全分析報告(不涉及運轉限值變更)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一項 |
27 | 核子燃料換裝安全分析報告(涉及運轉限值變更) | 核安管制組 | 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二項 |
28 | 核子燃料換裝安全分析報告(涉及運轉技術規範變更或使用之分析方法或工具變更)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三條第二項 |
29 | 核子燃料設計安全分析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9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五條 |
30 |
核子燃料換裝安全分析報告或核子燃料設計安全分析報告所使用之分析方法或工具變更時之相關技術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六條 |
31 | 核能機組發生停止運轉事件時之綜合檢討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7日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第十八條 |
32 | 報考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測驗申請案、再鑑定測驗之補考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十八條 |
33 | 運轉人員執照核發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15日 | 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九、二十三條 |
34 | 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換發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0日 | 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十二、二十六條 |
35 | 發還吊扣之運轉人員執照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10日 | 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 |
36 | 運轉人員執照遺失、損毀之補發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15日 | 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
37 | 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機構認可證書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監查工作範圍及監查機構認可辦法第八條 |
38 | 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機構認可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能同級品零組件檢證作業及檢證機構認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39 |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停役計畫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二條 |
40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後再起動計畫及稽查計畫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役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
41 |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計畫 | 核安管制組 | 1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三條 |
42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計畫涉及重要管制事項之變更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五條 |
43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之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案件 | 核安管制組 | 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三條 |
44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期間運轉人員執照管理內容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七條 |
45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過渡階段前期安全分析報告及技術規範修改申請案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八條 |
46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期間監查機構聘請之監查督導員及監查員異動暨每季工作報告備查案 | 核安管制組 | 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九條 |
47 |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計畫修正案 | 核安管制組 | 3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
48 | 核子反應器設施之除役完成報告 | 核安管制組 | 6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
49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期間經營者提報除役相關文件類別清單及保存期限備查案 | 核安管制組 | 2個月 | 核子反應器設施除役許可申請審核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
更新時間:2024-05-14 11:42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