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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等意外事件


放射性物料是指核子原料、核子燃料及放射性廢棄物。

目前國內並無核子原料與核子燃料之生產設施,放射性廢棄物是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過程所產生,具有放射性或受放射性污染之廢棄物,因此放射性物料管理可分為處理、貯存、運送與最終處置。

若放射性物料在管理或運送過程中發生意外、遺失、遭竊或受破壞,產生輻射曝露之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就稱為「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等意外事件」。
此圖說明發生放射性物質意外事件及放射性物料管理及運送意外事件,核安會核安監管中心接獲業者及地方政府通報後,將提供專業支援與協助應變。

更新時間:2024-03-12 11:20
資料來源:保安應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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