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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轉管制安全守護


為能有效監督核電廠執行各項安全作業,確認作業品質均能符合法規及安全要求,本會透過辦理各類視察,迅速確實掌握電廠實際狀況,分別介紹如下:

一、駐廠視察:本會每日均派遣視察員赴現地執行駐廠視察,視察員於駐廠期間透過訪談核電廠人員、至控制室查閱值班日誌、赴廠房巡視等方式實地掌握現場狀況。

二、專案視察:除駐廠視察外,本會對於核電廠重要作業,或是關切安全管制議題,如地質、結構等議題,會依議題性質及本會同仁專業組成專案團隊,確認核電廠各項作業均依規定執行。

三、大修視察:核電廠運轉十八個月後,將停機進行大修作業,為確認各項作業均能符合品質要求,本會除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於大修前要求台電公司依期限提報機組大修計畫、稽查計畫並進行審查外,亦訂定視察計畫,於大修期間針對安全重要設備相關作業進行現場工作品質查證,以確認核電廠確實依相關程序執行大修作業。

四、不預警視察:為確認核電廠值班人員於夜間及假日均能堅守崗位且保持良好精神狀態,本會以不預警視察方式,於假日或夜間監督核電廠運轉人員執行各項作業,確認符合安全規定,對於視察期間所發現之缺失,則要求台電公司改善,並追蹤及查證改善情形,視察結果也會立即公佈於本會網站,供民眾參閱。
 
本會赴核一廠執行不預警視察圖
赴核一廠執行不預警視察
 
會赴核三廠執行不預警視察圖
赴核三廠執行不預警視察
 

此外,為增進核電廠安全狀況公開透明,本會參採美國核管會反應器監管方案,建構了「核安管制紅綠燈」制度,該制度包括 績效指標 視察指標二大部分,前者係核電廠各項安全系統之表現,由電廠每季統計一次;後者係本會視察員至現場視察驗證績效指標之統計結果及安全表現,並將視察發現公佈於網站。

「核安管制紅綠燈」制度之主要目的,係藉由核電廠對安全相關系統及設備之表現績效,以綠、白、黃、紅等燈號呈現,綠燈表示「無安全顧慮」;白燈表示「低微安全顧慮」;黃燈表示「中度安全顧慮」;紅燈表示「顯著安全顧慮」。同時,隨著績效表現之良窳,本會亦會調整管制措施,例如增加視察頻度、加強管制措施,必要時停止機組運轉等。該制度亦可鼓勵核電廠加強自我管理,提升核能機組運轉安全,並將管制資源作最有效之運用,增進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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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08-05 11:41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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