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主要負責國內核電廠運轉及除役管制作業,以及研究用核子反應器管制,並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相關法規,以現場視察、安全審查、執照核發、管制與諮詢會議之方式,監督我國核電廠及研究用反應器之運作安全,並定期與其他國家管制機關交流,強化安全管制效能。

核能安全管制示意圖
為有效監督核電廠運作安全,本會除平日派員駐廠視察,並以各類專案團隊視察及管制作為,如不預警視察、大修視察等。此外也建構實施「核安管制紅綠燈」方案,藉由燈號讓民眾瞭解各核能發電機組之安全狀態,為民眾嚴格把關核安。

赴核二廠執行不預警視察

赴核三廠執行不預警視察
核電廠之設計、興建、運轉及除役重要階段,依法應提報本會審查通過方可執行。為確保重要案件審查品質,本會邀集專家學者與本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進行嚴格審查,並透過現場視察作業,確認核電廠各項工作符合安全及品質要求。
針對核電廠運轉及除役管制作業,本會定期召開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核能管制會議及除役管制會議,藉由會議機制與台電公司進行雙向溝通,精進管制效能並提升核電廠運作安全。
鑒於我國核電廠運轉執照陸續屆期,機組停機進入除役,本會依法審查核電廠除役許可申請及除役管制作業,以符合輻射防護安全及放射性物料管理要求,確實監督台電公司推動除役作業。
核四(龍門)電廠自民國88年動工,本會依法執行建廠安全管制工作,其後因核四廠建廠執照於109年底屆期,依法不得繼續興建,目前由台電公司及經濟部依權責妥善處理。
另外,為落實資訊公開,促進公眾參與,本會將核電廠運轉及除役等重要資訊公開於網站供外界參閱。另舉辦地方說明會與查訪活動,除使民眾瞭解安全管制與執行作業規劃外,也聽取民眾意見,作為管制參考。

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專案小組會議

核二廠除役計畫現場訪查
本會作為獨立之核能安全管制機關,持續秉持安全守護職責,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制監督作業,為民眾安全把關。
以下就核安管制各面向作進一步說明:
電廠管制歷史溯源
運轉管制安全守護
安全審查品質把關
管制會議雙向溝通
除役管制嚴密監督
核四電廠管制資訊
核安資訊透明公開

核能安全管制示意圖
為有效監督核電廠運作安全,本會除平日派員駐廠視察,並以各類專案團隊視察及管制作為,如不預警視察、大修視察等。此外也建構實施「核安管制紅綠燈」方案,藉由燈號讓民眾瞭解各核能發電機組之安全狀態,為民眾嚴格把關核安。

赴核二廠執行不預警視察

赴核三廠執行不預警視察
核電廠之設計、興建、運轉及除役重要階段,依法應提報本會審查通過方可執行。為確保重要案件審查品質,本會邀集專家學者與本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進行嚴格審查,並透過現場視察作業,確認核電廠各項工作符合安全及品質要求。
針對核電廠運轉及除役管制作業,本會定期召開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諮詢會、核能管制會議及除役管制會議,藉由會議機制與台電公司進行雙向溝通,精進管制效能並提升核電廠運作安全。
鑒於我國核電廠運轉執照陸續屆期,機組停機進入除役,本會依法審查核電廠除役許可申請及除役管制作業,以符合輻射防護安全及放射性物料管理要求,確實監督台電公司推動除役作業。
核四(龍門)電廠自民國88年動工,本會依法執行建廠安全管制工作,其後因核四廠建廠執照於109年底屆期,依法不得繼續興建,目前由台電公司及經濟部依權責妥善處理。
另外,為落實資訊公開,促進公眾參與,本會將核電廠運轉及除役等重要資訊公開於網站供外界參閱。另舉辦地方說明會與查訪活動,除使民眾瞭解安全管制與執行作業規劃外,也聽取民眾意見,作為管制參考。

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專案小組會議

核二廠除役計畫現場訪查
本會作為獨立之核能安全管制機關,持續秉持安全守護職責,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制監督作業,為民眾安全把關。
以下就核安管制各面向作進一步說明:
電廠管制歷史溯源
運轉管制安全守護
安全審查品質把關
管制會議雙向溝通
除役管制嚴密監督
核四電廠管制資訊
核安資訊透明公開
更新時間:2024-08-05 11:41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