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答:
一、核安會已於114年5月核發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台電公司亦於114年8月完成1號機反應爐內用過核子燃料清空作業,2號機則預計於115年完成反應爐內用過核子燃料清空作業。在用過核子燃料仍暫存在反應爐或用過燃料池期間,核安會要求台電公司比照運轉期間規定,持續執行與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系統設備之維護管理與測試作業,以確保用過核子燃料之安全。
二、目前核ㄧ廠兩部機組處於安全停機狀態,與運轉期間狀態相比,相對風險明顯降低,在用過核子燃料移出反應爐及用過燃料池前,為確保用過核子燃料安全,核一廠相關安全系統與設備仍需持續運作。
三、未來用過燃料移至乾貯設施內貯存後,即可藉由空氣自然對流熱傳方式,將衰變熱移除至周遭環境,另依據各種保守假設之意外事故與自然災害分析結果,用過燃料貯放在乾貯設施之風險相對於放置於反應爐為低(用過燃料存放在乾貯設施及反應爐之風險彙整表如下)。
四、另有關核二廠部分,台電公司於114年1月開始進行核二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興建作業。在用過核子燃料仍暫存在反應爐或用過燃料池期間,核安會要求台電公司比照運轉期間規定,持續執行與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系統設備之維護管理與測試作業,以確保用過核子燃料安全。
用過燃料存放在乾貯設施及反應爐之風險彙整表
用過燃料貯存於乾貯設施 | 用過燃料存放於反應爐 | |
---|---|---|
餘熱移除方式 | 採空氣自然對流方式 | 須安全系統維持燃料冷卻及補水功能 |
必須維持之系統及結構 | 系統及結構(包括監控、維護保養)較少 | 系統及結構(包括監控、安全系統運轉、定期測試及維護)較多,人力需求高 |
應變計畫 | 廠區內意外事件應變計畫(低) | 廠區內外緊急應變計畫(高) |
保安、保防、消防 | 低 | 高 |
對除役期程的影響 | 依除役作業期程,可逕行拆除反應爐及相關設備,順利推動除役作業 | 延遲拆除反應爐及相關設備,會影響除役作業的進展 |
相對運轉期間之風險 | 更低 | 低 |
更新時間:2025-09-25 17:16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