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答:
一、核安會在福島事故後依據核安防護總體檢,以及後續邀請OECD/NEA、EC/ENSREG國際機構辦理壓力測試同行審查之結果,分別針對核一、二、三廠各提出44件福島改善管制案件,核安會要求台電公司提出各改善管制案件之規劃作法,核安會依管制要求及標準提出審查意見。因本會要求應蒐集瞭解並參酌國際優良實務確實嚴謹辦理,因此台電公司相關改善案件需要較長時間。
二、台電公司各核電廠尚辦理中管制案件之重要項目,包括自然危害(地震、海嘯、火山等)之調查、重新評估及其風險評估,增設擋海嘯牆、水密能力提昇,增設第二熱沉、圍阻體過濾排氣系統、耐震之貯水設施、緊急應變作業場所等。在核安會網頁每半年針對相關管制案件進度進行公佈。另外,核安會亦將於各核能電廠除役許可生效後,就該廠相關管制案件實施效益進行研商溝通後持續管制追蹤。
更新時間:2024-04-26 10:34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