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提供單位:輻射偵測中心
詳答:
一、依據核安會訂定之「環境輻射監測規範」,設施經營者須實施環境輻射監測,其監測項目中包括連續性環境直接輻射監測。環境輻射自動監測係將環境加馬偵檢器與網路遙測系統整合,自動將連續監測結果和氣象觀測的數據傳送至監控中心,並進行全天候24小時監視、數據收集、記錄、整理、分析等作業。
二、除核設施經營經營者依法應執行核設施周圍環境監測作業外,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亦代表國家執行環境輻射監測作業。輻射偵測中心於1989年起,逐年建構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網系統,在核電廠、臺灣各直轄市及縣(市)以及離島地區, 均設立環境輻射自動監測站,各地區自動監測站進行全天候24小時運作,立即將記錄結果透過網路傳送至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及核安監管中心,同時透過核安會網站,即時提供環境輻射自動監測資訊,提供民眾參考或下載加值運用。
詳答:
一、依據核安會訂定之「環境輻射監測規範」,設施經營者須實施環境輻射監測,其監測項目中包括連續性環境直接輻射監測。環境輻射自動監測係將環境加馬偵檢器與網路遙測系統整合,自動將連續監測結果和氣象觀測的數據傳送至監控中心,並進行全天候24小時監視、數據收集、記錄、整理、分析等作業。
二、除核設施經營經營者依法應執行核設施周圍環境監測作業外,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亦代表國家執行環境輻射監測作業。輻射偵測中心於1989年起,逐年建構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網系統,在核電廠、臺灣各直轄市及縣(市)以及離島地區, 均設立環境輻射自動監測站,各地區自動監測站進行全天候24小時運作,立即將記錄結果透過網路傳送至核安會輻射偵測中心及核安監管中心,同時透過核安會網站,即時提供環境輻射自動監測資訊,提供民眾參考或下載加值運用。
更新時間:2024-05-02 15:19
資料來源:輻射偵測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