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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因應日本含氚廢水排放配套措施進度說明(第30報)


一、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已於114年3月30日結束第11批次含氚廢水排放作業,即日本2024會計年度最後一批次,共計排放19天,排放體積約為7,800立方公尺,氚活度約3.0兆貝克;自112年8月24日開始排放迄今,排放總體積約86,085立方公尺,氚總活度約17.8兆貝克。

二、依據核安會掌握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於114年3月12日公布第11批次獨立取樣分析結果,氚濃度低於日本承諾的排放目標每公升1,500貝克。核安會持續掌握含氚廢水排放監測數據並公布於「國際監測資訊即時看」,相關監測數據均無異常。

三、自112年8月24日開始排放迄今,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每日依實際排放狀況進行含氚廢水擴散濃度預報,總計11批次的含氚廢水隨著洋流往東擴散,目前主要影響區域仍以「日本本州東部海域」之區域為主,受中尺度渦流影響,有部分含氚廢水擴散至「關島西北方海域」,海水氚濃度均低於儀器最小可測值,對臺灣周遭海域無任何影響。相關含氚廢水的擴散狀況,氣象署亦每日更新「一週擴散預報概述」,供民眾閱覽。

四、核安會透過跨部會合作執行海域輻射監測,本(114)年度截至3月23日,已完成737件海域樣本分析,自106年起至今已累積完成海水、海生物(含漁獲)、岸沙(含海底泥)等各式海域樣本,共計13,091件樣本之分析,各項分析結果無輻射異常,相關檢測結果均每週同步更新於「跨部會輻射監測整合儀表板」。

五、本批次排放期間,IAEA亦於3月24日公布自開始排放以來的第三次安全審查報告,說明日方排放作業符合國際安全規範及標準;另同日發布2份核種分析實驗室間比對報告,係由IAEA於113年6月及10月間,分別取樣排放前含氚廢水及海洋環境樣本,比對報告說明日本實驗室取樣方法適當,且分析數據具有可信度。

六、核安會整合各項資訊於「放射性物質海域擴散海洋資訊平台」,落實資訊公開,提供民眾一次掌握輻射安全資訊。

更新時間:2025-03-30 16:52
資料來源:輻射防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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