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刊載日期:2019-09-23
刊載日期:2019-09-23
針對今(23)日媒體報導「核四海域有活動斷層 學者:現核四耐震設計遠遠不足」,本會謹以核能安全管制機關之立場,說明如下: |
|
一、 |
有關核四廠地質問題,經濟部於102年依據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決議事項,由中央地質調查所(以下簡稱地調所)邀集國內地質、地震及防災等領域之專家組成「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就核四廠建廠各階段地質調查成果,以及當時進行之補充地質調查成果進行檢核作業,並提出「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本會於收到經濟部提送之「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後,亦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以核安管制角度,針對前述經濟部評議小組審查結論進行平行檢視,同時逐一審查經濟部及台電公司處理經濟部評議小組審查意見之合理性與妥適性。 |
二、 |
依據評議小組建議,台電公司應再規劃進行廠區汽機廠房下之S斷層槽溝開挖,以進一步釐清S斷層活動性,以及進行相關海域調查工作,釐清海域斷層構造活動性及與陸域斷層之關聯性。本會要求台電公司應於相關調查結果經地調所依地質專業審查確認後,再送本會審查。惟因核四廠進入封存與資產維護管理狀態,台電公司暫停執行相關槽溝開挖作業;海域部分之調查結果,台電公司已將調查報告送地調所進行審查作業中。待地調所完成相關海域調查報告審議,台電公司將報告及結果提送本會後,本會將再由核安管制角度進行檢視。 |
三、 |
目前核四廠在資產維護階段,並無運轉安全議題。原能會作為核能安全監督機關,將本於安全守護之職責,持續嚴格執行核能安全監督管制,為民眾安全把關。 |
更新時間:2019-09-23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