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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5月17日媒體報導「核四非核島區採購導線管案,原能會已前往核四廠勘查,並未發現有危及核安之虞」之回應說明


有關媒體報導核四計畫非核島區採購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疑不具抗輻射功能,引起外界對核能安全疑慮乙節,原能會於5月16日派員前往龍門核電廠勘察,經台電公司龍門施工處表示該導線管使用於汽機廠房之非核能級系統組件上,因該導線管裝置於輻射區域,故該導線管表面之被覆層應具抗輻射功能。

本案係台電公司採購非核島區「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案,供應商未能提供符合採購規範要求IEEE Std-383 1974標準之抗輻射證明文件,屬工程採購業務非本會業務職權,但因本案所採購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安裝範圍廣佈於核島區與汽機島區廠房,前述非核能級且無抗輻射證明所採購之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有無安裝於核能級安全系統區域範圍,本會仍在查證作業中,目前尚無定論。

本會為核能安全最高主管機關,對於任何顯示有可能影響核能安全之議題,均極為重視並加以查證澄清報導,俾利民眾獲得正確之訊息。

更新時間:2012-05-21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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