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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0月18日有關媒體刊載「核四廠址不符合美國核管會廠址規定,應立即廢除核四」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8-10-25 17:57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
刊載日期:2018-10-18

針對媒體刊載讀者投書「核四廠址不符合美國核管會廠址規定,應立即廢除核四」,原能會感謝作者長期關注我國核能安全並提供建言,以下謹就核安管制機關立場說明如下:

一、

原能會作為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對於核能電廠安全相關議題均會予以關注並進行了解。針對作者所關注核四廠於先前興建期間之地質問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於102年間即已邀集國內地質、地震及防災等領域之專家組成「核四地質調查檢核評議小組」,再次就核四廠建廠各階段地質調查成果,以及當時進行之補充地質調查成果進行檢核作業,並提出「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安全評估報告」。台電公司則依據評議小組建議規劃進行S斷層槽溝開挖,以及採用新技術進行相關海域調查工作,惟後續因核四廠進入資產維護管理狀態,台電公司已暫停執行相關槽溝開挖及調查工作。

二、

目前核四廠在非核家園的既定政策下,已展開核燃料外運工作。對於作者所提核四廠相關地質問題,本會將進一步瞭解後,展開後續調查及研究工作。再次感謝作者對核能安全議題的關切與提醒,原能會也會秉持「全民的原能會」的施政理念,恪遵安全守護的職責,嚴格執行電廠之安全相關管制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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