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回首頁核能安全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跳到主要內容

107年9月25日媒體報導「環團、北海岸居民開記者會,邀馬英九參與核二廠除役說明會」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8-09-25 14:18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刊載日期:2018.09.25

前往相關報導-1
前往相關報導-2


有關107年9月25日媒體報導環團、北海岸居民開記者會,邀馬英九參與核二廠除役說明會,本會謹基於核能安全管制機關立場說明如下:

一、

「2025非核家園」是政府既定的政策,我國核一廠、核二廠及核三廠運轉執照將分別於107年12月、110年12月、113年7月起屆滿並陸續展開除役;另依據電業法修正案第95條,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而在邁向非核家園的過程中,原能會將嚴謹執行核電廠除役安全管制,以落實非核家園政策目標。

二、

依照核管法規定,核能電廠應於運轉執照屆期前3年提出除役計畫申請,台電公司已於104年11月提送核一廠除役計畫,原能會已於106年6月28日完成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核二廠則預計於107年12月提送核二廠除役計畫。核三廠則於110年提出除役計畫,原能會將嚴格監督台電公司依限提出。

三、

乾式貯存設施是核電廠除役作業之必要設施,用過核燃料必須儘早移出反應器廠房進行乾式貯存,以利除役拆廠作業進行。原能會已要求台電公司核一及核二廠之二期乾貯設施,參採社會共識改採室內型式,提升安全及民眾信心,以如期如質落實核電廠除役作業。

   
關閉

核能安全委員會

地址: 23452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 位置圖 ] [ 交通位置 ]
總機: (02)8231-7919 傳真: (02)8231-7833
本會24小時通報專線: 0800-088-928 (報案專用,一般事項請電本會總機) ·傳真: (02)8231-7284

連結輻務小站輻務小站 連結YouTubeYouTube 連結申辦專區申辦專區 連結原子能法規原子能法規 回到最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