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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8月20日有關媒體刊載「大馬公司弄丟放射性儀器,可製髒彈」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8-08-21 12:19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處、核能技術處
刊載日期: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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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刊載「大馬公司弄丟放射性儀器 可製髒彈」報導,原能會本於游離輻射安全主管機關職責,謹就相關報導內容回應說明如下:

一、

原能會針對列管之49家放射線照相檢驗業者所持有的161部移動式銥-192照射器,除執行例行使用與異動的檢查外,每年均實施輻射源暨保安功能專案檢查,與作業現場不預警檢查,藉由各類檢查強力要求及督促業者提升安全管理。

二、

為提昇放射線照相檢驗業的輻射防護管理能力,落實輻射安全文化,原能會每年均舉辦輻射安全防護宣導會,除宣導最新相關法規及作業安全事項,並納入輻射源遺失、輻射意外事件案例等,以強化工作人員的安全意識。

三、

當原能會知悉發生類似馬來西亞的大馬公司遺失銥-192照射器事件,將立即蒐集事件相關資訊,函轉國內相關業者及公會知悉,以達到分享經驗,增強管制觀念,防範輻射源遭竊遺失之目的。

四、

針對可作為髒彈原料之高風險放射性物質,原能會每年皆至作業現場進行清點及保安計畫查核,並依據台美民用核能合作計畫與美國能源部合作,辦理放射性物質保安風險管理訓練與交流,協助國內業者提升保安管理制度,以避免放射性物質遭竊或遺失。

五、

另為減少輻射災害發生機率,或於災害發生時有效控制災情防止災害擴大,原能會已訂定輻射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與相關規範及程序書,建立中央地方聯合應變機制,並定期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合作辦理相關訓練、演練。萬一發生輻射彈(髒彈)事件,將有防爆小組與原能會輻射應變技術隊依程序處理,可確保民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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