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處 刊載日期:2018.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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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我國核能電廠為國家一級關鍵基礎設施,一向採取最高等級的保安措施,而防範核能電廠遭受恐怖攻擊的保安措施是從陸、海、空三個面向進行考量,核能電廠均部署有嚴密之入侵偵測設備及武裝應變武力。 |
二、 | 有關海岸的警戒與安全係軍事單位與海巡單位的職責,各核能電廠與相關單位均簽訂有兵警力支援協定,當發生由海上入侵之保安事件時會立即通報,並支援協防。 |
三、 | 原能會為核能電廠保安之主管機關,依法要求台電公司訂定核能電廠保安計畫,規範相關保安防護設施與程序。原能會審查核定後,定期執行視察作業,以確保核能電廠保安防護之強固與完整。 |
更新時間:2018-07-22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