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 刊載日期:2018.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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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刊載「台灣實際上已經缺電」、「備載容量個位數很危險」,原能會謹就核能安全主管機關之立場,對相關議題回應說明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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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非核家園為政府既定政策。依據電業法第95條非核家園時程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台電公司必須於運轉執照屆期3年前提交除役計畫,由原能會審查同意。台電公司核一廠已於104年11月提出核一廠除役計畫,原能會於106年6月28日審查通過。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應於107年12月27日及110年7月26日前,分別提出核二、三廠除役計畫,原能會並將落實除役安全管制監督作業。 |
2. |
核四目前已屬資產維護管理,現階段原能會對於核子燃料、中子源及核子反應器等重要設備仍在廠區期間,持續監督台電公司落實計畫之執行,保障民眾及環境之安全。 |
3. |
原能會為全民的原能會,本會將持續秉持安全管制專業處理問題,讓民眾可以安心放心,以積極落實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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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8-06-11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