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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月15日有關媒體報導「北部七星山出現新火山作用爆裂口」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8-01-15 15:10
提供單位: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
刊載日期: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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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北部七星山出現新火山作用爆裂口」乙情,原能會針對核能安全管制立場說明如下:(相關說明亦可參閱本會106年2月23日最新消息說明)

一、

針對大屯火山群(七星山亦屬之)活動情形,政府已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內設立大屯火山觀測站,整合包括地震、GPS、地溫及部分火山氣體之所有觀測資料,同時判斷可能之火山活動,以達到即時監測火山活動之目標,並可提供早期預警之功能。

二、

我國核能電廠在建廠規劃設計之初,即依據嚴謹的核能法規與相關規範,針對各項天然災害包括火山活動之可能影響,進行安全分析。核能電廠正式商轉後,亦會持續就可能的自然危害評估對核電廠之可能影響。日本福島事故後,原能會即立案追蹤要求台電公司參照美、日相關作法,就火山活動對核能電廠可能影響進行精進再評估,後續並須依評估結果採取因應措施。

三、

假設大屯火山再次發生噴發,對核一、二廠的影響,可概略分為火山地震、火山噴發物與火山熔岩流等三方面。火山地震對核一、二廠的地震影響,應不會超過目前已執行並完成改善之山腳斷層的地震危害評估結果;至於火山噴發物、火山熔岩流部分,在原能會的要求之下,台電公司已針對大屯火山活動對核一、二廠可能的影響進行評估,並提出對應措施,未來倘若火山活動預警發布之後,核能電廠將立即依據事前建立的操作指引與程序書,採取包括停機等各項因應對策,確保核能機組安全。

四、

針對核一、二廠對火山危害因子因應措施之整備情形,原能會亦派員現場實際查證,並根據現場視察結果,提出強化電力系統供應、增加廠內飲用水儲存量、增加火山灰泥流清除設備、確保相關備品數量符合程序書、建立定期維護保養制度與存放地點等強化項目,請核一、二廠強化相關因應措施,並持續進行調查評估工作,保障核電廠安全。

五、

後續原能會仍將本於職責,持續追蹤大屯火山群最新資料與資訊,並督促台電公司辦理火山災害之相關評估,以強化我國核電廠因應火山之能力,確實達成維護核電安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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