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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7月31日媒體報導有關「核四安檢報告及封存計畫」之說明


更新時間:2014-08-01 10:37
出處:103年7月31日聯合報報導「核四安檢過關 先封存3年」
出處部分內容
澄清說明
核四廠一號機三月份進行一次圍阻體整體洩漏率測試(ILRT)發現「漏很大」,隨即停止測試「抓漏」,台電公司最後用「白煙筆」方法,在圍阻體天花板穿越孔找到五處洩漏點,填補密封後再度測試,六月廿六日凌晨一點完成測試。

不過,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表示,核四廠從不說實話,一向報喜不報憂,一般圍阻體抓漏不用一個月,核四卻抓了好幾個月,這段期間到底做了什麼?補了什麼?建議原能會儘速調出資料,一探究竟。…


1.7月31日報載所述之「龍門(核四)電廠安檢報告」係經濟部及台電公司為加強核四廠運轉安全,由該公司核能專業人員及奇異等外國公司技術顧問所組成「強化安全檢測小組」,在經濟部「核四安檢專家監督小組」監督下,重新檢視系統移交作業,以及進行系統試運轉測試之再驗證,並依執行結果撰寫成核四安檢報告,此為經濟部及台電公司之自主強化機制。本會本於安全管制機關之立場,對於任何有利於安全和品質作為,均給予肯定,而本會則仍持續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嚴格審查台電公司所提送之系統功能試驗報告(即試運轉測試之結果報告),此為「1號機燃料裝填前應完成事項」之一。

2.因應日本福島事故,本會業已執行核能安全總體檢,並邀請歐盟專家執行同行審查,過程中所提出之各項可能影響核能安全之議題(包括地震、海嘯及洪水等),本會已開立核管案件追蹤並要求台電公司進行調查及澄清,重要項目亦已列為「1 號機燃料裝填前應完成事項」之一。此因應福島事故經驗之安全強化措施,與系統設計安全分析之審查,及前述之系統功能試驗等,均係為確保未來龍門電廠運轉之安全,外界有關"安檢"或系統功能試驗未能涵蓋天然災害之壓力測試…等質疑,乃對安全相關法規與審查程序誤解之故。

3.目前台電公司尚未向本會提出龍門電廠封存計畫,台電公司若以1號機安檢後封存、2號機全部停工向本會提出封存計畫,則本會將秉持安全監督之職責,對於核四廠興建期間各階段(包括興建和封存)的任何作業或計畫變更,均會建立適切管制措施,嚴格執行安全審核及監督視察,以確保核四廠建廠符合相關法規、安全設計與運轉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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