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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08年4月15日洪慈庸委員召開記者會「游離輻射不設防,別人小孩死不完?!」之回應說明


更新時間:2019-04-15 11:47

針對今(15)日洪慈庸委員召開記者會,重視與關切放射線照相檢驗業輻射工作人員安全的議題,原能會敬表感謝。謹就委員所提出討論事項,包括:非破壞檢測公司防護配備不足,導致員工罹患癌症、第一線輻射工作人員輻射風險長期被忽略、對違規情事無法確實掌握,推動修法以保障從業人員等情事,簡要回應說明如下:

一、針對本案發生勞工罹癌原因,原能會和勞動部職安署正積極合作調查中。就目前對本案進行調查與訪談初步結果,該公司員工表示,作業時公司均提供防護裝備及劑量佩章,且未要求不要配戴劑量佩章,也都依規定每年接受健康檢查、輻射劑量紀錄也符合法規規定。未來如發現違法新事證,將依法嚴辦。

二、原能會每年均會針對高風險輻射作業,進行專案檢查與不定期抽查,檢查業者是否依照法規及原核定輻防計畫內容落實執行輻安管制,除了書面查核外,原能會也會派員至輻射作業現場,進行輻射劑量率量測。就委員關切之該公司及其他違規業者,係屬原能會列管之高風險輻射作業,原能會每年都會進行稽查,並無所謂「往後十年卻再也沒有後續管制追蹤」之情事。

三、核電廠游離輻射作業承攬商部分,核電廠均有要求該承攬商,必須至勞動部認可醫療機構接受健檢,其結果為1、2級管理者,才能進廠工作。經原能會清查105至107年核電廠游離輻射作業承攬商健檢管理情形,確認均依規定完成健檢。就委員所提108年第一季該承攬商116家廠商中,尚有79家無健檢部分,是因為依法令該健檢作業應於「年度」內完成,故部分尚未辦理,原能會將要求台電公司督促承攬商依規定完成健檢作業。

四、在強化法規保障從業人員職安部分,原能會將採行各種措施,嚴格要求業者依法規執行各項輻射防護工作。此外原能會已擬訂「從事放射線照相檢驗之輻射之聘僱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草案,函請勞動部協助審視中,以要求業者據以納入勞動契約。就處罰部份,原能會將訂定相關裁罰基準,視違規情節輕重加重處罰金額,嚴重者則廢止許可證。

五、有關委員所提訴求,原能會已與勞動部進行跨機關合作,辦理聯合稽查,並增加不預警突擊檢查頻次,也透過業管資料介接機制的建置,讓健康管理資料勾稽更臻完善。透過跨機關合作建構緊密輻防管制網,讓從業人員安全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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