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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2號機將於114年5月18日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持續監督台電公司落實除役計畫及安全要求


核三廠2號機運轉執照將於今(114)年5月17日屆期,台電公司依規劃預定於當日下午開始將機組降載、解聯至停止運轉,並於隔(18)日起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將進行現場視察,確認該機組由運轉狀態至停機除役之轉換作業符合安全要求。
 
核三廠1號機已於113年7月28日進入除役期間,2號機亦將於114年5月18日進入除役期間。核安會已於112年4月24日審查通過核三廠除役計畫,待台電公司提出環境部認可之環境影響評估相關資料,經核安會確認符合核管法第23條規定後,即會依法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
 
目前台電公司正辦理核三廠除役計畫環評之相關作業,並於近日來函說明核三廠仍將依除役計畫之規劃,自114年5月18日起25年內完成除役作業。核安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儘速依規定取得及檢送相關資料,俾辦理核三廠除役許可核發作業。
 
台電公司在未取得核三廠除役許可前,仍應依核三廠除役計畫推動除役相關準備工作,如廠址歷史評估報告更新、輻射特性調查、用過核子燃料乾貯設施之興建規劃等,以順遂未來取得除役許可後之除役拆除作業。
 
核三廠2號機停機後,即會依1號機作法將反應爐內核子燃料移至用過燃料池暫存,核安會已參照國際間除役核電廠的管制作法及核一、二廠除役期間的管制要求,進行核安、輻安、保安、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之管制,規劃查證核子燃料從爐心移至用過燃料池之移出作業,並要求核三廠就用過核子燃料安全相關之系統設備(含用過燃料池)落實維護測試作業。核安會將持續監督台電公司,確保核三廠除役期間各項作業安全。

更新時間:2025-05-16 16:20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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