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調查團針對日本ALPS處理水排放總結報告摘要說明
更新時間:2023-07-07 08:54
壹、 | 總結摘要 | ||||||||||||||||||||||||||||||||||||||||
日本政府於前(2021)年7月與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簽署「審查授權書」(Terms of Reference, ToR),委請IAEA就福島第一核電廠內經過「多核種去除設備」(ALPS)處理後的處理水(下稱「ALPS處理水」)排放相關安全事項進行審查。
IAEA續邀集來自中國、南韓、俄國、美國、加拿大、馬紹爾群島、澳洲、越南、英國、法國及阿根廷等11個會員國專家籌組調查團,針對本案安全評估、安全管制以及取樣分析驗證等三面向,依據國際安全標準進行審查,主要審查結論如下:
一、IAEA認為日方排放作業可符合國際安全規範及標準;
二、IAEA認為日方目前採取管制、批次排放的作業方式,對於民眾和環境造成的輻射影響可以忽略;
三、IAEA認為東京電力公司具備強而有力的分析作業系統,可以支持後續長期排放作業所需要的技術能力。
四、IAEA在未來日方開始排放作業後,仍將持續透過技術專案小組確認排放作業符合相關國際安全標準。
五、IAEA未來將於福島第一核電廠設置駐廠辦公室並派遣專家進駐,向外界公布排放作業相關數據,亦將持續相關監測作業,確保作業過程之安全與資訊透明。
|
|||||||||||||||||||||||||||||||||||||||||
貳、 | 基本安全原則評估 | ||||||||||||||||||||||||||||||||||||||||
|
|||||||||||||||||||||||||||||||||||||||||
參、 | 安全管制評估 | ||||||||||||||||||||||||||||||||||||||||
|
|||||||||||||||||||||||||||||||||||||||||
肆、 | 監測、分析與驗證結果 | ||||||||||||||||||||||||||||||||||||||||
|
|||||||||||||||||||||||||||||||||||||||||
伍、 | 未來活動規劃 | ||||||||||||||||||||||||||||||||||||||||
1.IAEA未來仍會專案小組(Task Force)定期赴日持續確認排放作業執行情形,相關面向包含管制審核、系統安全及排放控管、源頭特性分析、輻射環境影響評估、源頭及環境監測、利害關係者參與,以及職業輻射防護。 | |||||||||||||||||||||||||||||||||||||||||
2.IAEA仍會持續執行相關獨立取樣、數據驗證及分析,包含針對源頭與環境監測,以及職業輻射防護的驗證。預計明(2024)年會就源頭分析再進行一次ILC,而在處理水排放後,預計今年下半年再針對環境監測進行一次ILC。 | |||||||||||||||||||||||||||||||||||||||||
3.IAEA會以即時或接近即時的方式,在官網向外界公布東京電力公司所提供的相關數據,包含ALPS處理水流量、用於稀釋的海水流量、設置於數個位置的線上輻射監測儀器,以及稀釋後的氚濃度。 | |||||||||||||||||||||||||||||||||||||||||
4.IAEA會在福島第一核電廠設置駐廠辦公室,自今年夏天起派專家進駐現場,以執行以下任務:
(1). 視察東京電力公司執行計畫的安全層面。
(2). 查證取水採樣活動及樣品配送IAEA驗證及第三方實驗室的程序。
(3). 視察東京電力公司在處理水排放前的準備工作。
(4). 定期與NRA開會,並查證其管制視察、處理水排放相關活動及視察發現。
(5). 定期訪視處理水排放的主要技術設備及結構。
(6). 在作業過程若發生異常狀況時與東京電力公司聯繫,並負責福島第一核電廠與IAEA總部間的協調。
(7). 視需要協調未來在福島第一核電廠舉行的專案小組會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