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係於民國67年12月6日開始運轉發電,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台電公司應於核一廠預定永久停止運轉之三年前提出除役許可申請。台電公司的正式申請函已於104年11月25日送達原能會,原能會將先進行此項申請案的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書件齊備之後,才會開始進行除役計畫的實質審查作業。
原能會業已週延規劃核一廠除役的審查作業,並已組成審查團隊。預定於1個月內完成程序審查,後續的實質審查預定18個月完成。原能會將於進行實質審查作業時,將核一廠除役計畫上網公開展示,以及函請地方政府單位提供意見,並將於適當時機舉辦地方說明會,聽取地方民眾意見,以供審查作業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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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5-11-27 15:51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