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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預告「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修正草案


本會預告「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二條之二修正草案。對於本修正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115年4月13日前提供建議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核安管制組
(二)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6樓
(三)電話:02-2232-2148
(四)傳真:02-8231-7833
(五)電子郵件:yrhuang@nusc.gov.tw
 



更新時間:2026-02-12 09:36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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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能安全委員會
地址: 234036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80號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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