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及所屬機關98年1月至12月性別統計,共計10項,茲逐項將統計結果敍述於後(並請參照附圖及附表)。
97年1-12月統計表中之百分比係取整數,為求更為精確,98年百分比取至小數點第1位。本分析報告中之98年統計數字及百分比之後,括弧註記97年統計數字及百分比,以便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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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職員官等性別比例 (附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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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會編制內職員共1,100人(1, 081人),其中,女性職員214人,占19.5%(199人,18.4%),為全會女性結構之新指標,其官等性別比例分列如下:
(1) 簡任5人,占3.4%(5人,占3.5%)。
(2) 薦任89人,占19.4%(82人,占18.4%)。
(3) 委任120人,占24.3%(112人,占22.8%)。
(4) 簡任與薦任合計94人,占15.6%(87人,占14.8%)。 |
二、 |
一級主管及職員性別比例 (附圖)
全會一級主管35人(34人),職員1010人(993人),其中女性官等性別比例分列如下:
(1) 一級主管5人,占14.3%(4人,占11.8%)。
(2) 職員199人,占19.7%(185人,占18.6%)。 |
三、 |
育嬰及侍親留職停薪性別比例 (附表1)
全會無人申請侍親留職停薪(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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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會無人申請侍親留職停薪(94~96年,女性4人,占100%)。 |
四、 |
因公出國性別比例(附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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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會因公出國共75人(76人);女性7 人,占9.3%(6人,占7.9%)。 |
五、 |
業務單位及幕僚單位性別比例-附表3 (附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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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會業務單位女性149人,占14.7%(136人,占13.8%),簡任與薦任女性合計74人,占12.8%(62人,占11.4%),(會、所、局、中心)本部及幕僚單位女性87人,占54.4%(79人,占54.9%)。全會業務單位女性結構為14.7%(13.8%)。 |
(2) |
以本會為例:業務單位女性21人,占16.7%(17人,占13.8%),會本部及幕僚單位女性19人,占41.3%(17人,占37.8%)。 |
(3) |
以核研所為例,業務單位女性126人,占15.0%(116人,占14.1%),所本部及幕僚單位女性58人, 占60.4%(52人,占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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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女性任職於業務單位及幕僚單位比例-附表4 (附圖)
那麼,業務單位及幕僚單位女性自相比較的結果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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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會業務單位女性21人,占52.5%;會本部及幕僚單位女性19人,占47.5%。前者大於後者5.0%;(兩者相同,各占50.0%)。 |
(2) |
核研所為科技研發單位,業務單位女性126人,占68.5%;所本部及幕僚單位58人,占31.5%;前者大於後者37%,幾乎是後者的2倍(前者69.0%,後者31.0%,前者大於後者38.0%)。 |
(3) |
物管局,業務單位目前無女性職員(原有1人,於98年退休);局本部及幕僚單位5人,占100.0%(前者1人,占14.3%;後者6人,占85.7%)。 |
(4) |
偵測中心,業務單位女性2人,占28.6%;中心本部及幕僚單位女性5人,占71.4%;後者大於前者42.8%,後者是前者的2.5倍(前者2人, 占33.3%;後者4人, 占66.7%;後者是前者的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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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業務單位領有專業證書及資格證明性別比例 -附表5 (附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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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及物管局業務單位人員領有證書(明)情形如下:
(1) |
兩機關業務單位總人數153人(147人):
女性21人,占13.7%(18人,占12.2%)。
男性132人,占86.3%(129人,占87.8%)。 |
(2) |
領有專業證書及資格證明134人(133人):
女性19人,占14.2%(17人,占12.8%);占業務單位女性總數90.5%(94.4%)。
男性115人,占85.8%(116人,占87.2%);占業務單位男性總數87.1%(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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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增加3人;領有證照者增加2人,比例14.2%(12.8%);與全會業務單位女性性別結構比例14.7%(13.8%)相較,尚差0.5%(1.0%)。男性增加3人;領有證照者減少1人,比例占85.8%(87.2%)。
兩性各自比照,領有證照比例今年均呈現負成長(女-3.9%,男-2.8%),然女性領有證照比例仍高於男性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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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本會核發輻射從業人員專業證書性別比例 (附表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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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98年發出輻射專業證書輻射從業人員計831人(542人),其中女性164人,占19.7%(130人, 占24.0%),高於全會性別結構比例0.2%(5.6%)。
此次女性比例雖較去年減少4.3%,仍僅能統計出持照人數,看不出真正從事的人數,且換照之意願是變數。 |
九、 |
本會核發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證照性別比例 (附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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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98年核發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證照之女性人數,運轉員仍暫時掛0,高級運轉員1人,占3.2%(1.0%),是發給清華大學研究用核子反應器一位研究人員。 |
十、 |
核能電廠運轉值班人員性別比例 (附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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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核能電廠尚無女性運轉人員。 |
綜合前述10項統計結果,女性所占比例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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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會職員性別結構為19.5%(18.4%)。 |
(2) |
一級主管為14.3%(11.8%)其中簡任1人,薦任4人(簡任1人,薦任3人),職員為19.7%(18.6%)。 |
(3) |
業務單位性別結構為14.7%(13.8%)。 |
(4) |
因公出國為9.3%(7.9%),與業務單位簡任與薦任占12.7%(11.4%)相較,比例接近;比97年之7.9%增加,比96年之9.7%略減。 |
(5) |
業務單位領有專業證書及資格證明為14.2%(12.8%),占業務單位女性總數90.5%(94.4%),較男性之87.1%(89.9%)為高,兩性自身比照,今年均呈現負成長。 |
(6) |
對外核發輻射從業人員專業證書為19.7%(24.0%)。 |
(7) |
對外核發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證照,運轉員仍掛0,高級運轉員為3.2%(1.0%)。 |
(8) |
核能電廠女性運轉值班人數仍掛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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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從事核子反應器運轉工作,破零相當不易,且全會職員性別結構自18.4%提升為19.5%,以及業務單位性別結構自13.8%提升為14.7%,顯示女性對核能工作之參與略為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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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 |
一、 |
業務單位:
指本會4個業務處、核研所11個業務組、物管局3個業務組及偵測中心2個業務組。 |
二、 |
幕僚單位:
指以上所述單位之外的行政單位。 |
三、 |
專業證書:
指核能電廠視察員證書、核能電廠資深視察員證書、輻射防護視察員證書、輻射防護資深視察員證書、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書、輻射安全證書、醫事放射師證書、核子保安與緊急應變視察員證書、核子保安與緊急應變資深視察員證書、核子保防視察員證書、核子保防資深視察員證書、放射性物料管理視察員證書、放射性物料管理資深視察員證書或其他經核能安全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審議認定工作所需之證照、技師(技術士)證書等。
四、專業資格證明:
指核能電廠視察員資格證明、核能電廠資深視察員資格證明、核能電廠運轉員資格證明、輻射防護視察員資格證明、輻射防護資深視察員資格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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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表填寫說明: |
一、 |
育嬰及侍親留職停薪性別比例
統計近3年請假情形。 |
二、 |
因公出國性別比例
統計近3年因公出國情形。 |
三、 |
業務單位領有專業證書及資格證明性別比例
此項目此次僅統計本會與物管局人數。若已領有專業證書同時又已領有資格證明者,擇其優者登錄。係以「人」為計算基準,非以「證書」或「資格證明」為計算基準。 |
四、 |
本會核發輻射從業人員專業證書性別比例
此項專業證書係指本會對外核發之「輻射工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及「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明書」。此2項證書係自92年起核發,證書有效期為6年,由輻防處負責換發。 |
五、 |
本會核發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性別比例
此項執照係指本會對外核發之「核子反應器運轉員執照」及「核子反應器高級運轉員執照」。執照有效期為2年,由核管處負責換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