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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1-12月性別統計及分析」報告


本會及所屬機關性別統計項目共計11項,茲逐項敍述100年1月至12月之統計結果,並附加附表、附註及附圖。
為便於對照,本分析報告中之100年統計數字及百分比之後,緊接著括弧註記99年、98年、97年之統計數字及百分比,以「、」區隔、向前回溯之形式呈現。擬101年以後之統計報告,內文呈現近3年數據,統計圖則呈現歷年數據。


壹、各項統計結果:
一、職員官等性別比例  (附表1~3、附圖1~2)

一、職員官等性別比例
編制內職員共1,031人(1,067人、1,100人、1,081人),茲將男性與女性分別分析如下:
(一)女性:女性職員207人,占20.1%(208人19.5%、214人19.5%、199人18.4%),為全會女性結構。其官等性別比例分列如下:
1.簡任8人,占5.2%(7人4.7%、5人3.4%、5人3.5%)。
2.薦任89人,占20.7%(88人19.7%、89人19.4%、82人18.4%)。
3.委任110人,占24.6%(113人24.1%、120人24.3%、112人22.8%)。
4.簡任+薦任97人,占簡薦人數16.7%(95人15.9%、94人15.6%、87人14.8%)。
5.與99年比較:
簡任增加1人,增加0.5%。
薦任增加1人,增加1.0%。
委任減少3人,增加0.5%。
簡任+薦任共增加2人,增加0.8%。

(二)男性:824人,占79.9%(859人80.5%、886人80.5%、882人81.6%%),為全會男性結構指標。其官等性別比例分列如下:
1.特任1人,占100.0%(97年~99年均為2人,因政務副主委100年退休,至12月底時,特任暫缺1人)。
2.簡任145人,占94.8%(143人95.3%、141人96.6%、137人96.5%)。
3.薦任340人,占79.3%(358人80.3%、369人80.6%、364人81.6%)。
4.委任338人,占75.4%(356人75.9%、374人75.7%、379人77.2%)。
5.簡任+薦任485人,占簡薦人數83.3%(501人84.1%、510人84.4%、501人85.2%)。
6.與99年比較:
簡任增加2人,減少0.5%。
薦任減少18人,減少1.0%。
委任減少18人,減少0.5%。
簡任+薦任共減少16人,減少0.8%。

二、一級主管及非主管職員性別比例 ( 附表4 附圖3~4)
全會一級主管35人(34人、35人、34人),非主管職員941人(1,067人、1010人、993人),其中男性與女性官等性別比例分列如下:
(一)女性:
1.一級主管5人占14.3%(4人11.8%、5人14.3%、4人11.8%)。
2.非主管職員194人,占20.6%(195人19.9%、199人19.7%、185人18.6%)。
(二)男性:
1.一級主管30人,占85.7%(30人88.2%、30人85.7%、30人88.2%)。
2.非主管職員746人,占79.4%(784人80.1%、811人80.3%、808人81.4%)。
(三)以一級主管為例之分析:
1.女性:一級主管5人占女性總數207人之2.4%,占總人數1031人之0.5%。
2.男性:一級主管30人占男性總數824人之3.6%,占總人數1031人之2.9%。
97~100年男性一級主管人數是女性一級主管人數的6~7.5倍。

三、業務單位及輔助單位性別比例 ( 附表5~7 附圖5~6)
編制內職員及聘用人員共1,102人(1,140人、1,175人、1,135人),較往年明顯減少,尤以男性為甚(875人(911人、939人、920人))。
(一)茲將男性與女性分別分析如下:
1.女性:
(1)業務單位:全會業務單位女性143人,占15.6%(143人14.6%、149人14.7%、136人13.8%),簡任+薦任女性合計73人,占13.4%(74人13.0%、74人12.8%、62人11.5%)。
(2)輔助單位:(會、所、局、中心)本部及輔助單位女性84人,占45.7%(86人54.4%、87人54.4%、79人53.7%),
簡任+薦任女性合計44人,占41.1%(42人42.0%、42人41.6%、42人40.8%)。
2.男性:
(1)業務單位:全會業務單位男性775人,占84.4%(839人85.4%、866人85.3%、852人86.2%),
簡任+薦任男性合計473人,占86.6%(495人87.0%、504人87.2%、479人88.5%)。
(2)輔助單位:(會、所、局、中心)本部及輔助單位男性100人,占54.3%(72人45.6%、73人45.6%、68人46.3%),
簡任+薦任男性合計63人,占58.9%(58人58.0%、59人58.4%、61人59.2%)。
(二)全會業務單位女性結構為15.6%(14.6%、14.7%、13.8%)。
全會業務單位男性結構為84.4%(85.4%、85.3%、86.2%)。
全會輔助單位女性結構為45.7%(54.4%、54.4%、53.7%)。
全會輔助單位男性結構為54.3%(45.6%、45.6%、46.3%)。

四、業務單位及輔助單位之所有女性比例( 附圖8 附圖7)
本會與所屬機關中,以核研所為研發單位,業務單位為本部+輔助單位2倍多;本會與其他所屬之業務單位與輔助單位之女性職員人數差距不大。

(一)「業務單位(前者):本部+輔助單位(後者)」97~100年之比較;
本會—22人53.7%(19人48.7%、21人52.5%、17人50.0%)
:19人46.3%(20人51.3%、19人47.5%、17人50.0%)。
前者與後者在97年時人數相同,98~100年前者大於後者約1~3人。
核研所—119人68.0%(122人68.2%、126人68.5%、116人69.0%)
:56人32.0%(57人31.8%、58人31.5%、52人31.0%)。
除了97年前者為後者2.13~2.23倍。
物管局—1人20.0%(0人0.0%、0人0.0%、1人14.3%)
:4人80.0%(4人100.0%、5人100.0%、6人85.7%)。
前者於97及100年僅1人。
偵測中心—1人16.7%(2人28.6%、2人28.6%、2人33.3%)
:5人83.3%(5人71.4%、5人71.4%、4人66.7%)。
前者97~99年維持2人,100年減為1人。
總計—143人63.0%(143人62.4%、149人63.1%、136人63.3%)
:84人37.0%(86人37.6%、87人36.9%、79人36.7%)。
因受核研所人數影響,4年中前者大於後者,且前者與後者均以98年時人數最高。
(二)各職級97~100年之比較:
其中核研所人數,以98年時人數最高。故受核研所人數影響,薦任、委任之合計人數,以98年較高。
簡任:本會7人(7人、5人、5人)—97~99年增加2人,
核研所1人(1人、1人、1人)—無增減,維持1人,
物管局1人(0人、0人、0人)—增加1人,
輻射中心—0人(0人、0人、0人)—無簡任人員,
合計9人(8人、6人、6人)—97~99年共增加2人,至100年又增加1人。
薦任:本會23人(20人、20人、19人)—97~100年增加4人,
核研所76人(78人、80人、70人)—97~98年增加10人,98~100年共減少4人,
物管局4人(4人、5人、5人)—97~100年減少1人,
偵測中心5人(6人、5人、4人)—97~99年共增加2人,99~100年又減少1人。
合計108人(108人、110人、98人)—97~98年增加12人,至98~100年減少2人。
委任:本會11人(12人、15人、10人)—97~98年增加5人,98~100年共減少4人,
核研所98人(100人、103人、97人)—97~98年增加6人,98~100年共減少5人,
物管局0人(0人、0人、2人)
偵測中心1人(1人、2人、2人)—98~100年減少1人。
合計110人(113人、120人、111人)—97~98年增加9人,99~100年共減少10人。
總計:227人(229人、236人、215人)—97~98年增加21人,98~100年共減少9人。

五、業務單位及輔助單位之所有男性比例( 附表9 附圖8)
本會與所屬機關之男性職員人數,以往業務單位均大於輔助單位許多,約在11.7 ~ 12.5倍之間。因核研所業務單位(前者)男性職員人數,在98~100年間,減少90人,而本部+輔助單位(後者)則增加32人,變化較大,97~99年,前者原為後者17.7 ~ 22.7倍,100年則降為8.9倍,致影響全會降為7.8倍。本會與其他所屬之前者與後者之男性職員人數差距不大。統計結果如下:
(一)「業務單位(前者):本部+輔助單位(後者)」97~100年之比較;
本會—104人83.9%(103人81.1%、105人79.5%、105人79.0%):20人16.1%(24人18.9%、27人20.5%、28人21.0%)。
核研所—624人89.9%(689人94.6%、714人95.0%、704人95.8%):70人10.1%(39人5.4%、38人5.0%、31人4.2%)。
前者97~98年增加10人,98~100年共減少90人。
後者97~98年增加7人,98~100年共增加32人。
物管局—28人84.8%(29人85.3%、27人87.1%、24人85.7%):5人15.2%(5人14.7%、4人12.9%、4人14.3%)。
偵測中心—19人79.2%(18人81.8%、20人83.3%、19人79.2%):5人20.8%(4人18.2%、4人16.7%、5人20.8%)。
總計—775人88.6%(839人92.1%、866人92.2%、852人92.6%):100人11.4%(72人7.9%、73人7.8%、68人7.4%)。
前者97~98年增加14人,98~100年共減少91人。
後者97~98年增加5人,99年減少1人,100年增加28人。 (二)各職級97~100年之比較:
特任:本會1人(2人、2人、2人)—100年1位特任官退休。
簡任:本會31人(37人、39人、35人)—97~98年增加4人,然98~100年共減少8人,以98年人數最多,
核研所105人(96人、95人、95人)—97~98人數相同,98~100年共增加10人,
物管局7人(9人、6人、6人)—以99年時人數較多,
輻射中心4人(4人、4人、3人)—97~98年增加1人之後,98~100年無增減,
合計147人(146人、144人、139人)—97~100年共增加8人。
薦任:本會79人(76人、81人、89人)—97~99年共減少13人,99~100年增加3人,
核研所271人(294人、302人、278人)—97~98年增加24人,98~100年減少31人,
物管局22人(21人、19人、18人)—97~100年增加4人,
偵測中心17人(16人、17人、16人)
合計389人(407人、419人、401人)—97~98年增加18人,98~100年減少30人,
委任:本會13人(12人、10人、7人)—97~100年增加6人,
核研所318人(338人、355人、362人)—97~100年減少44人,
物管局4人(4人、6人、4人)—97~98年增加2人,98~100年減少2人,
偵測中心3人(2人、3人、5人)—97~99年減少3人,99~100年增加1人,
合計338人(356人、374人、378人)—97~100年減少40人,
總計:875人(911人、939人、920人)—97~100年減少45人。

六、育嬰及侍親留職停薪性別比例 (附表10)
本會1位女性職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核研所男、女性各有1位職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七、因公出國性別比例 (附表11)
全會因公出國共89人(61人、75人、76人);其中,女性11人,占12.4%(6人9.8%、7人9.3%、6人7.9%);男性78人,占87.6%(55人90.2%、68人90.7%、70人92.1%)。以97~99年之百分比,女性逐年升高,男性逐年降低;女性100年突破10.0%。

八、業務單位領有專業證書及資格證明性別比例( 附表12~13 附圖9~10)
此項目之業務單位係指本會與物管局兩機關之業務單位。未領專業證書(明)者多為男性新進職員。97~100年領有情形及分析如下:
(一)女性已領專業證書(明)者21人,占女性總數之91.3%(18人94.7%、19人90.5%、17人94.4%)。
(二)男性已領專業證書(明)者117人,占男性總數之84.8%(116人87.9%、115人87.1%、116人89.9%)。
(三)女性未領專業證書(明)者2人,占女性總數之8.7%(1人5.3%、2人9.5%、1人5.6%)。
(四)男性未領專業證書(明)者21人,占男性總數之15.2%(16人12.1%、17人12.9%、12人9.4%)。
(五)女性與男性比較:
1.已領專業證書(明)者之比例,女性高於男性6.5%(6.8%、3.4%、4.5%)。
2.女性已領專業證書(明)者之比例,以99年最高,人數以100年最高。
3.男性已領專業證書(明)者之比例,以97年最高,98~100年均低於97年,係因未領之新進人員增加。

九、本會核發輻射從業人員專業證書性別比例 (附表14)
茲分析兩種證書97~100年之對外核發狀況:
(一)100年核發輻射專業證書予輻射從業人員計501人(921人、831人、542人),其中女性117人,占23.4%(209人22.7%、164人19.7%、130人24.0%),高於全會業務單位女性性別結構(15.6%(14.6%、14.7%、13.8%));其中男性384人,占76.6%(712人77.3%、667人80.3%、412人76.0%),低於全會業務單位男性性別結構(84.4%(85.4%、85.3%、86.2%))。
(二)輻射工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
女性:約在16.0%至22.0%之間。
男性:約在78.0%至85.0%之間。
(三)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明書
女性:約在32.0%至40.0%之間。
男性:約在60.0%至68.0%之間。
(四)根據統計,女性與男性領取輻射工作人員輻射安全證書之人數,高於領取輻射防護人員認可證明書之人數,僅99年例外。
(五)從統計表無法看出真正從事核能工作的人數。

十、本會核發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證照性別比例  (附表15)
自97年統計至100年底,本會核發國內此項證照,女性僅1人,占持照人數175人(167人、55人、170人)之0.6%(0.6%、1.8%、0.6%),該員任職於清華大學,從事核子反應器研究工作,領有高級運轉員執照。
98年持照人數較少,原係2年換發1次。後於98年12月30日修正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管理辦法第12條「動力用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為6年」,改為6年換發1次。
100年男性領有運轉員及高級運轉員執照174人(166人、54人、169人),占持照人數175人(167人、55人、170人)之99.4%(99.4%、98.2%、99.4%),其中160人任職於核能電廠,擔任核子反應器運轉工作,詳如第十一項說明。

十一、核能電廠運轉值班人員性別比例 (附表16)
直至目前,核能電廠尚無女性運轉人員。男性則有160人(162人、162人、425人)。97年之統計數字425人包含範圍較廣,係將持有及未持有本會運轉人員執照之控制室外圍工作人員一併統計。後於98年起僅統計持有本會運轉人員執照之控制室值班人員,此一誤差,已於99年1-12月統計及分析報告中說明,擬爾後不再贅述。


貳、統計分析綜合整理與發現
一、全會女性職員性別結構為20.1%(19.5%、19.5%、18.4%)。
全會男性職員性別結構為79.9%(80.5%、80.5%、81.6%)。

二、女性一級主管為14.3%(11.8%、14.3%、11.8%)其中簡任2人,薦任3人(簡任1人薦任3人、簡任1人薦任4人、簡任1人薦任3人),非主管職員為20.1%(19.9%、19.7%、18.6%)。
男性一級主管為85.7%(88.2%、85.7%、88.2%)其中簡任25人,薦任5人(簡任26人薦任4人,99、98、97年相同),非主管職員為79.9%(80.1%、80.3%、81.4%)。

三、業務單位女性性別結構為15.6%(14.6%、14.7%、13.8%)。
業務單位男性性別結構為84.4%(85.4%、85.3%、86.2%)。

四、女性因公出國為12.4%(9.8%、9.3%、7.9%),與業務單位簡任與薦任占13.4%(13.0%、12.8%、11.5%)相較,低1.0%(2.2%、3.5%、3.6%);與前3年相較,出國比例略增。
男性因公出國為87.6%(90.2%、90.7%、92.1%),與業務單位簡任與薦任占86.6%(87.0%、87.2%、88.5%)相較,高1.0%(3.2%、3.5%、3.6%);與前3年相較,出國比例略減。

五、本會與物管局之業務單位女性領有專業證書(明)為15.2%(13.4%、14.2%、12.8%),占該業務單位女性總數之91.3%(94.7%、90.5%、94.4%),較男性之84.8%(87.9%、87.1%、89.9%)高6.5%(6.8%、3.4%、4.5%)。
本會與物管局業務單位男性領有專業證書(明)為84.8%(86.6%、85.8%、87.2%),占該業務單位男性總數之84.8%(87.9%、87.1%、89.9%)。98~100年均低於97年,係因未領有專業證書(明)之新進人員增加。

六、對外核發輻射女性從業人員專業證書為23.4%(22.7%、19.7%、24.0%)。
對外核發輻射男性從業人員專業證書為76.6%(77.3%、80.3%、76.0%)。

七、對外核發核子反應器運轉人員證照,女性運轉員及高級運轉員為0.6%(0.6%、1.8%、0.6%)。男性運轉員及高級運轉員99.4%(99.4%、98.2%、99.4%)。

八、核能電廠仍無女性運轉值班人員。男性運轉值班人員160人(162人、162人、425人)。97年統計範圍設定較廣,含控制室及其外圍工作人員,故人數高達425人,98年起縮少統計範圍為控制室。


更新時間:2019-11-29 12:00
資料來源:綜合規劃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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