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核廢設施建造執照申請案資訊公開透明,使民眾充分瞭解案件內容並落實公眾參與,核安會切實依照物管法規定辦理各項核廢設施建造執照申請案聽證,如96年、101年分別就核一、二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112年就核一廠三號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之建造執照申請案辦理聽證,充分提供民眾完整陳述意見機會,核安會經斟酌全部聽證及安全審查之結果,據以作成核照准駁之行政處分。
核安會對於新建核廢設施之建造執照申請案件聽證會,將於預定設施所在地舉辦,以聽取地方建言,落實資訊公開及確保民眾程序參與之權益。同時核安會要求台電公司於申請前應辦理地方說明會,保障地方公眾參與機會。
核安會對於新建核廢設施之建造執照申請案件聽證會,將於預定設施所在地舉辦,以聽取地方建言,落實資訊公開及確保民眾程序參與之權益。同時核安會要求台電公司於申請前應辦理地方說明會,保障地方公眾參與機會。
更新時間:2024-08-29 11:30
資料來源:核物料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