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自113年10月23日開始執行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設施熱測試作業,並於113年12月18完成。核安會於熱測試作業期間每日派員執行檢查,兩組護箱燃料裝填及運貯作業期間,並督同國際原子能總署執行核子保防料帳查驗與管制作業,確認各項作業皆有符合試運轉計畫程序書之接收標準。
台電公司於114年1月20日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提出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案送核安會審查。核安會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內容完備後,於114年2月6日同意受理審查。
核安會為周延安全審查作業,邀集輻射防護、環境保護、結構土木、地質水文、熱傳分析等領域專家學者與核安會同仁共同組成審查團隊,依據我國法規及參酌國際間相關工業標準進行審查。審查團隊經3回合審查討論,確認台電公司已就各項審查意見澄清說明。本案於完成審查作業後,於114年4月29日經核能安全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同意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
核安會為做好乾式貯存設施營運安全管制作業,已建立相關安全檢查作業程序,未來設施營運期間,將嚴格執行檢查工作,監督台電公司落實自主品質管理,確保用過核子燃料運貯作業安全,為民眾做好安全把關。
台電公司於114年1月20日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規定,提出設施運轉執照申請案送核安會審查。核安會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內容完備後,於114年2月6日同意受理審查。
核安會為周延安全審查作業,邀集輻射防護、環境保護、結構土木、地質水文、熱傳分析等領域專家學者與核安會同仁共同組成審查團隊,依據我國法規及參酌國際間相關工業標準進行審查。審查團隊經3回合審查討論,確認台電公司已就各項審查意見澄清說明。本案於完成審查作業後,於114年4月29日經核能安全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同意核發核一廠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設施運轉執照。
核安會為做好乾式貯存設施營運安全管制作業,已建立相關安全檢查作業程序,未來設施營運期間,將嚴格執行檢查工作,監督台電公司落實自主品質管理,確保用過核子燃料運貯作業安全,為民眾做好安全把關。
更新時間:2025-05-01 15:15
資料來源:核物料管制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