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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濱岡核電廠3、4號機重啟審查發現設計基準地震動不當事件說明


一、 日本中部電力公司於 2026 年 1 月 5 日對外發布新聞,指出其所屬濱岡核能電廠 3、4 號機於執行新規制基準適合性審查期間,發現其基準地震動之制定方式,與先前向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說明的內容存在不一致情形。

二、 中部電力公司已承認此差異可能會對審查結果造成重大影響,並決定邀請外部專家組成第三方調查委員會,就本案相關事實進行調查。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於 2026 年 1 月 7 日對外說明中表示,此屬不當行為,將暫停濱岡核電廠 3、4 號機組重啟之安全審查作業,並進行後續之調查。

三、 日本福島一廠事故後,核安會要求台電公司參照美國核管會認可之作法,以地震危害分析資深專家委員會(Senior Seismic Hazard Analysis Committee, SSHAC)第 3 層級程序,進行地震危害再評估,以決定耐震評估之基準地震動反應譜。分析過程係由台電公司委託國家地震中心,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進行深入的專業技術討論及評估,亦有參與式同行審查小組(Participatory Peer Review Panel, PPRP)全程監督確保品質。

四、 台電公司已依核安會要求,參照美國作法,就SSHAC 程序所得到的地震危害評估結果,進行核電廠之耐震評估,並已完成安全停機相關廠房設備、用過燃料池的耐震評估及強化。台電公司並參照美國核電廠作法,執行機率式地震安全度評估(Seismic Probabilistic Risk Assessment, SPRA)。目前台電公司正就 SPRA 報告同行審查意見進行處理以提出補充說明,核安會後續將參考美國核管會作法進行審查,嚴格檢視核電廠整體耐震安全性。

五、 核安會將本於核能安全監督機關之職責,密切關注國際核安動態,做好國內核電廠安全管制各項工作,為民眾安全把關。


更新時間:2026-01-15 10:43
資料來源:核安管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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