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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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EF- HQ- 86- 001
開立單位:
輻射防護組
廠別:
總處
日期:
1997 年 01 月 21 日
事項分類:
輻射防護  
等級區分:
四 
違規事項:
(EF-324) 本會要求之改善事項未於規定時限內完成,且未經本會同意延長其完成期限。 
法規要求:
 
違規條款:
 
違規內容:
一、「台電公司工作人員歷年核能體檢分析報告」為輻防列管案件,並於85年11月26日第六次輻防管制會議結論中再次要求本案應依原預定時限,即85年底前完成提報本會。

二、核發處保健物理課已知本案無法如預期完成,卻未依規定向本會申請展延。依「核能電廠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第七項(四)-2規定,本案應屬四級違規。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一、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

二、 第六次輻射防護管制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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