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EF-
KS-
92-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二廠 |
日期: |
2003 年 06 月 27 日 |
事項分類: |
反應器運轉 |
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主汽機軸承回裝時,未能有效防範異物入侵,以及軸承磨損未依程序書執行整修作業。 |
法規要求: |
核二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第十七章引用之品保計畫:台灣電力公司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第一版)第五章「工作說明、作業程序書及圖面」。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之附件「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反應器運轉五級違規之第2項。 |
違規內容: |
一、92年4月22日一號機大修主汽起動測試期間,發生汽機四號軸承潤滑油高溫、軸承金屬溫度異常和高振動警報,4月23日低壓汽機開蓋並吊出四號軸承,發現軸承上半部有破布侵入。研判此破布可能是油洗完成,臨時油管拆除後,暫時遮蓋進油管開口,卻不慎掉落四號軸承下半進油管通道內部,致使主汽機運轉時,進入軸承內潤滑油量不足,造成軸承第一次受損。
二、92年4月24日完成軸承檢修再次升速測試,四號軸承金屬溫度異常且振動值偏高,再度停機開蓋檢視,發現四號軸承已嚴重磨損,經查在軸承第一次受損檢修過程,未依程序書720.1執行軸承整修後核測作業,另對軸承調整方式不當,致軸承負載不均,造成四號軸承第二次嚴重損壞。
三、由上述事件顯示核二廠未能有效防範異物入侵,以及未能確實依程序書執行維護作業。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核二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第十七章、核二廠維護程序書7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