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7年3月28日07:26核二廠2號機機組進行第二次併聯,於07:58執行蒸汽旁通與壓力調節系統(SB≺)測試作業,反應爐壓力交由汽機控制閥控制(Pressure Control on GV)後,電廠即發現相關參數輸出並未穩定,電廠於11:35由原廠技師再次進行蒸汽管路動態補償參數TR2調校,其調校結果相關參數變動幅度仍無法有效收斂,後續電廠仍決定機組持續升載,而於13:25:26機組因APRM 2及APRM 1之功率振盪中子偵測系統(OPRM)訊號動作,引動反應爐保護系統動作使機組急停。
三、2號機長時間未起動再轉,於起動再轉期間,應以謹慎小心的安全文化態度,對於相關測試作業及決策過程應更嚴謹。本次事件顯示電廠對問題之發掘與解決(Problem Identification and Resolution)、質疑的態度(Questioning Attitude)等核安文化要求未能充分落實,以致於SB≺系統於未有效收斂情況下,造成反應爐保護系統動作使機組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