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EF-
MS-
104-
001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5 年 07 月 13 日 |
事項分類: |
|
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核三廠1號機EOC-22大修執行穿越件洩漏測試,因故變更掛卡隔離邊界而未有相應之管制,以及充水管路止回閥閥盤於測試後未回裝等缺失。 |
法規要求: |
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9條「對品質有影響之作業應有程序書、工作說明書或圖說,以規定合適之作業規定,並據以執行」。 |
違規條款: |
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2項。 |
違規內容: |
104年4月1日核三廠1號機EOC-22期間執行程序書600-M-007「C類局部洩漏率測試」編號P056穿越件之測試,因充水隔離閥BG-HV038/HV039未能止漏蓄壓,遂擴大隔離邊界,將充水管路之止回閥BG-V090/V091閥盤拆除並安裝管塞止漏,做為蓄壓測試邊界。4月5日完成穿越件P056局部洩漏測試後,將BG-V090/V091回裝。4月14日,於執行廠務管理(House Keeping)時,發現BG-V090/V091旁有閒置之閥盤,經查確認為該二只止回閥未回裝之閥盤,電廠其後則立即將其回裝。本案缺失如下:
一、於測試時逕自擴大隔離邊界而未依程序書1114.04「大修分區隔離掛卡作業管制程序」進行各分區掛卡清單修改,以致變更掛卡邊界而未有相關之文件管制。
二、程序書無法依原步驟執行測試,而逕自以其他未經核准之方式完成測試,不符程序書120「程序書管制作業」之規定。程序書600-M-007屬A類程序書,執行時應按每一步驟逐一確認、執行;變更測試方式應依程序書120「程序書管制作業」提出程序書變更,或依程序書120.3「程序書臨時變更管制程序書」提出程序書臨時性變更,此規定亦見於運轉規範第16.6.8節。
三、止回閥BG-V090/V091拆解工作缺少品質管控,造成閥盤沒有回裝,止回閥喪失功能。
違規等級判定:
核三廠1號機EOC-22大修之穿越件洩漏測試,於變更掛卡隔離邊界及無法依程序書原步驟執行時,皆未進行相應之管制措施而逕自作業,以及充水管路止回閥拆解工作缺少品質管控,足見維護管制程序未落實,對安全有不良影響,與「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9條要求不符,爰依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2項,開立四級違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9條
2.台電核三廠程序書120「程序書管制作業」
3.台電核三廠程序書120.3「程序書臨時變更管制程序書」
4.台電核三廠程序書600-M-007「C類局部洩漏率測試」
5.台電核三廠程序書1114.04「大修分區隔離掛卡作業管制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