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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EF-
MS-
102-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3 年 09 月 18 日 |
事項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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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區分: |
五 |
違規事項: |
消防系統未依TRM規定執行測試,且修改程序書逕自不予執行。 |
法規要求: |
技術手冊13.7.4.2。 |
違規條款: |
核能電廠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附件之類級區分一、(五)、2「未依程序規定執行作業,而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影響」。 |
違規內容: |
一、102年第2季火災防護專案視察時發現,技術手冊(TRM)要求對控制/輔助/燃料廠房活性碳過濾器之Deluge Spray/Water Spray執行air flow test與目視檢查,惟核三廠對應程序書630-S-011與630-S-008並未執行上述檢查項目,不符TRM規定。
二、經查程序書630-S-008敘述:「由於活性碳過濾器內之消防給水管(FEEDER PIPE)埋於活性碳內,無法執行目視檢查,且給水管安裝於過濾器內部,不致遭碰撞受損及異物阻塞,因而不執行活性碳過濾器消防給水管之目視檢查。」顯示明知執行實務與TRM規定有所不符,卻逕自於程序書作以上敘述而不予執行,程序書之修訂審查與核定作業有缺失。
違規等級判定:
核三廠未依TRM規定執行消防系統測試,且修訂程序書逕自不予執行,同時也未採取TRM要求之Action,判斷對安全或環境上有輕微之影響,爰依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五)、2開立本件違規事項通知。請再完整檢視TRM 13.7.4.2測試規定是否皆能確實符合,以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 技術手冊13.7.4.2。
2. 程序書630-S-008「消防噴灑頭及蓮蓬頭系統功能測試」。
3. 程序書630-S-011「消防噴灑及蓮蓬頭流通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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