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
EF-
MS-
100-
004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1 年 07 月 22 日 |
事項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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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區分: |
四 |
違規事項: |
廠用海水泵室操作層管路穿越孔填封遭受破壞,影響泵室防海嘯能力,不符合FSAR之安全設計基準。 |
法規要求: |
一、核三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9.2.1.1.1.6。
二、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
違規條款: |
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2。 |
違規內容: |
廠用海水(NSCW)泵室之NSCW泵出口管路穿越牆壁處的穿越孔NS56及NS57填封,在一號機EOC-19大修(99年11月)執行NSCW泵新葉輪更換作業時,為了方便內外通話而挖穿,且作業完畢未恢復填封的完整性,影響廠用海水廠房的防海嘯功能。
違規等級判定:
依終期安全分析報告9.2.1.1.1.6所述,「廠用海水泵設計可在最大波浪及海嘯下運轉。操作層所有開口均密封以防止海嘯時進水並防止泵室中之廠用海水泵及其他安全相關設備淹水。」穿越管路填封遭受破壞的狀況將影響泵室防海嘯能力,海嘯發生時,海水可能由此進入並上漲至泵室操作層,同時導致2機組共8台廠用海水泵失效,喪失最終熱沉。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第6條要求,「影響品質之作業應於適當之管制狀況下完成」。NSCW泵新葉輪更換作業,工作人員為方便而破壞填封,因無程序書管制,事後未恢復原狀。鑑於無適當的管制措施,致使泵室防海嘯能力減損,爰依核子設施違規事項處理作業要點附件「違規事項之類級區分」一、(四) 、2款,開立四級違規。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 核三廠最終安全分析報告。
2. 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 |